文字解读:《关于禁限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2-12 来源: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主要内容,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现就《通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这个《通告》
出台《通告》主要基于四方面考虑:第一安全需要。烟花爆竹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炸伤等安全事故,近年来县内外均有因燃放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惨痛教训。划定禁放区、设置集中燃放点,是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第二环保需要。春节等节日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常导致空气质量短时间内急剧恶化,噪声污染也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适度管控是回应群众关切的务实之举。第三法治需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实施,国家对烟花爆竹燃放的规范要求更加严格。第四习俗需要。米易县素有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本次政策并非“一刀切”禁止,而是“禁限结合”—在城区划定禁放区的同时,专门设置集中燃放点,保障群众节日民俗需求。
二、哪些地方全年都不能放烟花爆竹
两类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第一类法定禁放区。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设施保护区、医院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第二类城区划定禁放区。具体范围如下—东边界:柳溪桥南沿S465省道至华森苑;南边界:华森苑经高阳路至米易县第二小学;西边界:米易县第二小学经凤凰大道、远大美域环线、大坪北路、迎宾大道、盐米路至梅溪谷湿地公园;北边界:梅溪谷湿地公园、岐黄养生大院、米易县高速公路出口经三桥(含海棠蓝湾)至柳溪桥南。此外,县城规划区域内所有新建、在建楼盘也一并纳入禁放区。
三、实在想放烟花,可以去哪里放
为满足群众节日需求,县里专门设置集中燃放点,具体如下:县城周边设置两处集中燃放点—攀莲镇贤家村东站广场(注意:不含火车东站站前广场);水塘村高阳桥西侧空地区域。其余各乡镇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指定集中燃放点。
集中燃放点什么时候可以放
1.2026年2月14日、2月15日、2月19日至3月2日每日9时至23时可在集中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
2.2026年2月16日(除夕)、2月17日(春节)、2月18日(初二)、3月3日(元宵)、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每日8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在集中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
3.除以上集中燃放时间外,不得在集中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
五、《通告》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1年。2025年1月6日发布的旧版通告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