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解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5-05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在国家调低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同时,为了维持我国稻谷生产水平和稻谷种植者收益的基本稳定,保障基本口粮供应,从2018年开始在四川等11个稻谷主产省实施稻谷补贴政策,要求各地区提高政治站位,重视保护稻谷种植者的利益,提高稻谷种植、特别是优质稻谷种植的积极性,推动本地区稻谷种植规模和水平的双提高。

  二、补贴对象是谁

  稻谷补贴对象为县域内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三、农户申报面积存在虚假一律取消补贴吗?

  对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一旦发现申报补贴的生产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年度的补贴资格,载入诚信失信人员记录,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

  四、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在省级测算的当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或下调不超过10%的标准执行。

  五、发放方式

  发放到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的补贴必须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发放给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的补贴必须通过其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

  六、哪些行为属于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

  (一)编造、伪造虚假村组、农户姓名,签订虚假土地租赁合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

  (二)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农户虚报、多报补贴面积的;

  (三)村组或其他组织及个人集中填报申报表,重复领取补贴资金的;

  (四)用补贴资金直接抵扣农户贷款、抵缴其他费用或变相抵扣挪作他用的;

  (五)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

  (六)未按要求公示农户补贴面积、公告补贴标准的。

  七、对违纪违规的行为如何处罚?

  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予以通报。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发现问题如何举报?接到举报如何处理?

  从县到村委会都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依据事实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举报人受到法律保护。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12-3999700,0812-8172746。

       政策原文: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审核: 李恒   责任编辑: 沈治宇

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