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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刘勇等4人“米易县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及相关事项的决定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9-02     来源: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4-0023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08-29
  • 发布日期:2024-09-02
  • 文  号: 米府发〔2024〕23号
  • 有 效 性 :1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刘勇等4人“米易县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及相关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建设平安米易过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紧急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全力保护他人生命安全,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进平安米易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攀枝花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米易县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办法》规定,经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认定谢家发、刘勇、徐伟、杨开军、张正志、卢仲旭、倪永付、李安明等8人的救人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并授予刘勇、徐伟、张正志、李安明等4人“米易县见义勇为公民”称号。一次性奖励刘勇、徐伟、杨开军、李安明每人2万元,一次性奖励张正志1万元,一次性奖励谢家发、卢仲旭、倪永付每人5000元。

  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以受到表扬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高尚精神,学习他们奋不顾身、勇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全力营造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行为的良好氛围,汇聚社会正能量,为推进平安米易建设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谢家发等8人先进事迹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谢家发等8人先进事迹

  一、谢家发先进事迹

  谢家发,男,汉族,1998年5月出生,米易县攀莲镇柳溪村五组村民。

  2022年12月27日上午11时许,回家探亲的现役军人谢家发在攀莲镇柳溪村五组家中听到有人喊“出事了......”。他立即跑到事发地村民家中,看见屋内一老人躺在床上已停止呼吸,地上放着烧炭的盆子,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屋外一男孩躺在地上,双眼紧闭、脸色发紫、口吐白沫、呼吸微弱,处于昏迷状态,围观的村民一筹莫展。情况十分危急,谢家发没有丝毫犹豫,利用部队所学知识开展抢救,疏散围观人群,解开裹在男孩身上的被子,撬开其嘴,将其头转向一侧,用大拇指持续掐其人中。经过近十分钟抢救,男孩有了苏醒的迹象,眼睛能动了、身体也松软下来。为防止意外发生,谢家发一直守在男孩身边,并协助将其抬上送往医院的汽车。

  二、刘勇先进事迹

  刘勇,男,汉族,1976年1月出生,米易县第一初级中学校教师。

  2023年5月1日晚上8时40分许,身患癌症的刘勇在攀莲镇教师园小区外河堤处练习太极拳,突然听到有人喊“有人跳河了,快来救人......”。刘勇立即跑到事发地点,迅速脱掉衣服跳入河中,由于天黑、光线太暗,没有发现落水者,在刘勇焦急万分之时,岸上群众指引他看到五米外有一男子在上下沉浮。刘勇游到男子所在位置时其已沉入水中,他便立即潜入水中摸索,触到男子后将其托出水面。落水男子十分紧张,刘勇大声劝慰,舒缓他的情绪,随后抓住男子的手臂奋力游到河堤下柱子旁。男子因身患疾病跳河,不愿上岸,在刘勇不懈劝导下,男子才同意上岸。刘勇不顾疲劳的身体,双手托举着男子,在岸上群众帮助下,将男子救上岸。待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刘勇见落水者无生命危险,才拖着疲惫的身体悄悄离开。

  三、徐伟、杨开军先进事迹

  徐伟,男,汉族, 1991年4月出生,米易县攀莲镇青皮村11组村民,自由职业者。

  杨开军,男,汉族,1985年11月出生,米易县白坡彝族乡若水村3组村民,自由职业者。

  2023年5月26日凌晨1时许,在米易县安宁河一桥桥西纳凉的徐伟,突然听到桥东方向“咚”的一声,还有人喊:“有人跳河了......”。徐伟立即骑车来到桥东,天十分黑,看不清楚落水者的具体位置,想到救人要紧,他毫不犹豫脱掉衣服,戴上摩托车上放着的探灯,拿起抄网,跳入水中,在水里搜寻落水者。此时,下班骑摩托车经过一桥的杨开军,听到有人落水的消息,迅速停下车,快速跑到桥底,脱掉衣服,跳入河中参与救人。两人在水中搜寻约20米,终于在桥底柱子处找到头顶露在水面即将沉入水中的女孩。杨开军抓住女孩,阻止女孩下沉,徐伟将抄网伸向杨开军,杨开军一手抓住抄网一手紧紧抱住女孩,一起奋力游向岸边,在二人共同努力下,成功将女孩救上岸。上岸后,县医院救护车已经到来,二人见女孩无生命危险,便各自离开。

  四、张正志、卢仲旭先进事迹

  张正志,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米易县丙谷镇橄榄河村七组村民,快递员。

  卢仲旭,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中山村二组村民,快递员。

  2023年7月23日中午1时40分许,正在丙谷集镇中通网点站上班的张正志和驾车送货到中通网点的卢仲旭,听到有小孩掉入水井的消息后,迅速赶到井边,看见离地面约3米深的井中,有一个小男孩双手抓住井壁水管,神情慌张,身体不停摇晃,水已漫过其肩膀,情况十分危急。张正志轻声安抚小男孩,让他不要动,不要害怕。随后张正志找来绳子放卢仲旭下到井中施救,由于绳子太短,接触不到小孩,卢仲旭便返回地面。这时张正志看见小男孩快坚持不住了,于是不顾个人安危,毫不犹豫脱掉衣服双手撑着井壁下到井中,用双脚和后背撑着井壁,将惊慌失措的小男孩紧紧抱入怀中,不断安抚小男孩,在井中坚持近30分钟。直到消防救援人员到来,才一起将小男孩救出水井。

  五、倪永付先进事迹

  倪永付,男,汉族,1987年3月出生,凉山州会理市白果湾乡天宝村2组村民,自由职业者。

  2024年1月31日下午5时许,倪永付与朋友在攀莲镇城南方便旅社门口休息,突然听见有人大声喊:“有小孩掉水里了......”,于是他和朋友立即跑到堰渠边,看见一个小孩漂在堰渠中央,只剩下头露在水面,眼看整个人即将全部沉入水中。堰渠约2米宽、1.5米深,当天水流很大,且水质较差。情况十分危急,倪永付迅速跳到堰渠边一根露在水面的管道上,一只脚伸向水中,准备跳下水去救人。这时小孩被水冲到他旁边,他急忙伸手抓住小孩,同时用另一只手拉住朋友,成功将小孩救上岸。上岸后,小孩处于半昏迷状态,小孩母亲将其倒立甩了几下,小孩哭出声来。倪永付看见小孩脱离危险,就和朋友悄悄离开。

  六、李安明先进事迹

  李安明,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米易县委政法委职工。

  2024年4月8日晚上9时40分许,李安明与妻子正在米易县安宁河二桥下方的河堤观景凉棚休息,突然听到凉棚下面 “扑通”一声。李安明跑到凉棚栏杆处往下看,一女子正在水中挣扎并往下沉。李安明迅速跑到河边,看见女子只有头发漂在水面上。情况十分危急,李安明没有任何犹豫,立即跳入水中游向女子施救。游了7米左右,抓住女子,将其头部露出水面,并翻转将其口鼻朝上,拉着女子游到岸边,在附近赶来群众的协助下将女子成功救上岸。上岸后,女子躺在地上没有意识,李安明在筋疲力尽的情况下,仍努力将其扶起坐立起来,不断拍打其背部,随后女子吐了几口水出来,恢复了意识。公安民警、120急救人员先后赶到,李安明见女子已无生命危险,便悄悄离开。

      音频解读: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刘勇等4人“米易县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及相关事项的决定

审核: 毕媛玲   责任编辑: 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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