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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迅速查处安全隐患

来源:米易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9-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1年9月3日,县应急管理局收到上级部门通知,米易县普威镇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储存仓存在安全隐患。县应急局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普威镇人民政府、省安科院专家参与隐患查处。

  经现场确认,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为鹏程商行,位于米易县普威镇普济路84号附2号,于2020年10月31日取得县应急管理局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川)YHLS[2020]175。经核查,鹏程商行产品储存仓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7.3 c)要求:相邻一侧围护结构留有窗口。县应急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储存仓,并对仓内烟花爆竹产品进行收缴,同时要求店主杨超严格网点日常安全管理,杜绝违规储存经营行为。

  通过此次隐患查处,我局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一是把好“现场审查关”,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私设安全条件不达标,安全距离不足的产品储存仓和异地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举一反三”,下一步我局将要求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并在自查自改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