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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应急管理局关于“11.9”高速货车 起火事件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1月9日13时11分,米易县消防救援大队接报警称:米易县垭口往米易方向2公里(高速路)一货车(桂KBV182)起火,县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立即调派消防车2辆、消防救援人员10人火速赶往现场处置。

  13时33分,消防指战员到达现场,立即对现场进行警戒,并同时展开火情侦查:起火车辆为货车,车内装有瓷砖,车尾轮胎起火,无人员被困,着火后,货车驾驶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无果。了解情况后,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设两支水枪分别从货车两侧同时出水对火势进行打击压制,经过10几分钟的紧张扑救,火情被成功扑灭,随后,消防救援人员对车辆油箱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冷却及排查,确保无复燃可能。本次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特此通报。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大家都要时刻敲响安全警钟,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