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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 提升服务群众效率

来源:米易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09-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9月1日,米易县攀莲镇便民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反馈了加盖“米易县攀莲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的申请表,标志着“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在米易县11个乡镇正式启用。

  今年以来,米易县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切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以全省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试点为契机,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加速推进“审批服务专用章”改革举措落地应用。

  在前期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并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8月25日,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统一启用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的通知》(米府办发〔2021〕62号),文件明确了乡镇审批服务专用章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印章名称为“米易县XX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主要用于为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开具证明等情形,同时要求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不得拒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的文书材料。

  审批服务专用章启用后,将代替乡镇行政公章在审批服务事项中的用章,有效解决乡镇政府公章未入驻便民服务中心导致办事群众“盖章难”问题,显著提升乡镇服务群众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