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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常务会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来源:米易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7-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7月17日,米易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县委副书记、县长班宏主持学习会并就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工作安排。

  专题学习会上,县政府法律顾问、安宁律师事务所主任邓朝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结构、主要内容,系统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定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对依法行政的重要影响,并就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出工作建议。

  

  班宏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现实抓手,对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班宏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二是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努力实现学习宣传“全覆盖”。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要把普法宣传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各项工作中去。要组织普法讲师团,通过以案释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三是要加强宣传覆盖。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政法干警及法律工作者要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案释法工作。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