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三项”政策落地让待遇更加贴近生育需求
来源:米易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去年11月至今年1月,优化后的3项生育医疗保障政策先后在我县实施,给“想生、能生、敢生”的参保人带来了福祉。
(1)“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该项目属于参保人特殊需求,高额的医疗费用一直未纳入医保报销。优化后实施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将取卵术、胚胎移植等1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畴,且取消起付线,与乙类先行自付项目直接按规定比例报销,切实减轻了患者医疗负担,消除了“想生”参保人的顾虑。
(2)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分别自2013年、2018年实施以来待遇支付标准一直未作调整。2025年起,优化后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提高了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其中:职工生育产前检查费提高25%,顺产提高138%,剖宫产提高2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首次提出生育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顺产提高150%,剖宫产提高60%。十余年的第一次提标,让“能生”的参保人感受到医保“温度”。
(3)拓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群。以前只有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优化后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拓宽覆盖人群,将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障范围,给更多“敢生”的参保人以更足的“底气”,其中: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领取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即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