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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撒莲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8-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撒莲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招商公告

  为有序推进撒莲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经米易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公开招商引进社会资本投资,确定投资建设人,实施米易县撒莲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以下简称增减挂钩项目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招商人:米易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米易县撒莲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招商。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米易县撒莲镇

  (二)项目投资、建设主要内容:

  投资建设人负责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建新、复垦、验收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区复垦、验收等的全额投资。

  增减挂钩项目投资建设包括项目区拆旧、复垦地块上青苗及地面建构筑物等补偿,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占用土地及青苗和地面建构筑物等补偿;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建设(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安置房建设、场平、道路、管网),项目验收。

  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投资建设包括项目区复垦,配置相应水利设施,项目验收。

  项目投资还包括项目区拆旧、建新、复垦等工程的前期工作费(土地清查、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勘测,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招标代理等费用)、工程施工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工程复核、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编制、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标识设定等费用)、不可预见费等相关费用。同时,上述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勘测、设计、预算、项目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至取得《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确认函》(以下简称《指标确认函》)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竣工验收证书》(以下简称《验收证书》)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项目规模:以实际立项批复为准。

  (四)资金来源:由投资人全额投资。

  (五)项目工期:取得项目立项批复后36个月内完成。

  四、投资回报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统筹规划、分片实施的原则,由投资建设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投资建设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垦,确保耕地质量,复垦后耕地类型应与复垦区周边耕地类型保持一致;复垦后的耕地等别不得低于复垦范围周边耕地等别。

  (一)招商单位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回购单价乘以《指标确认函》载明的挂钩节余指标数量,向投资建设人支付指标回购款,指标回购最高限价:28万元/亩。

  (二)招商单位按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指标回购单价乘以《验收证书》载明的复垦废弃工矿建设用地指标数量,向投资建设人支付指标回购款,指标回购最高限价:6万元/亩。

  五、实施模式

  投资建设人对项目进行投、拆、建、垦一体化全程实施。建新区安置点相关手续按照农房建设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按相关规定授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项目实施政策的指导和业务咨询,米易县撒莲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米易县撒莲镇人民政府与乙方签订项目三方建设合作协议,具体落实项目实施相关事宜。

  六、投资建设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企业(不包含外资企业和合营企业);

  (二)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8千万元人民币;

  (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次招商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资建设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最多包括2个独立的企业法人(含牵头人);

  2.联合体投资的,应将共同投资协议书连同投资建设申请书一并提交,共同投资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单位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资保证金和本次报名及评审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报名及评审。

  七、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投资建设者,请于2021年8月 26 日至2021年 9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交至 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13办公室领取招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申请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5. 申请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6.联合体共同投资协议书(联合体申请适用)。

  (二)本项目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八、招商项目投资保证金和履约担保

  (一)投资保证金500万元。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商的投资建设申请人,在递交投资建设申请书时必须缴纳项目投资保证金。项目投资保证金必须通过投资建设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联合体投资的,项目投资保证金必须通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项目投资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商投资资格。未中选的投资建设申请人的项目投资保证金在招商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不计息退回。中选投资建设申请人的投资保证金在中选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缴纳项目投资保证金时,应在在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撒莲镇保证金”。项目投资保证金须在投资建设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至如下账户:

  收款人: 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账号:   77220100005694185 

  开户行:  四川银行攀枝花米易支行   

  投资建设申请人凭银行转账单换取收据,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凭银行进账单向投资建设申请人出具收据,收据原件在现场递交投资建设申请书时出示。

  (二)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500万元,担保方式:现金担保。

  九、投资建设申请书的递交

  投资建设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27 日09时  00 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项目招商人不予受理;邮寄、电子网络传输等其它方式递交投资建设申请书,项目招商人不予受理。

  投资建设申请书递交地点: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评审时间:时间:2021年 09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商公告在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十一、与本次招商有关的联系方式

  招商人:米易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庭异                    

  联系电话:18116518803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1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