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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来源: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四川省同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米易县安宁河流域(草场乡克朗)片区生态保护修复省级试点项目于2020715日完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经审查,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米易县草场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四川省同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米易县安宁河流域(草场乡克朗)片区生态保护修复省级试点

公示期限:30日(时间从2020721日起至2020820日止)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凭证向米易县攀莲镇人民政府或米易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监督电话:(0812—8178576);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全额退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