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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来源:米易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1-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四川焱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湾丘乡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于2019年5月27日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经审查,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米易县湾丘彝族乡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四川焱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湾丘乡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公示期限:30日(时间从2020年1月13日起至2020年2月12日止)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凭证向米易县湾丘彝族乡人民政府或米易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监督电话:(0812—8178576);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全额退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