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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06-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3338050;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湖山巷2号(攀枝花市水利局)。

  附件: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26年6月12日

 

                             

审核: 曾茂娜   责任编辑: 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