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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通知的公告

来源:米易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5-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通知的公告

  为确保米易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

  “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如下:

  一、米易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

  (一)米易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袁华嵘(米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何毅(米易县水利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0812-8172014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三)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1.责任单位:湾丘彝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罗超 

  联系电话:0812-8168704

  1.1责任单位:

  (1)湾丘五七水厂

  负责人:黎龙刚

  联系电话:13518419305

  (2)湾丘龙洞水厂

  负责人:刘太银

  联系电话:13980357379

  2.责任单位:撒莲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曹明亚

  联系电话:0812-8210280

  2.1责任单位:

  (1)撒莲镇五马箐水厂

  负责人:杨应波

  联系电话:13547610770

  (2)撒莲水厂

  负责人:罗懋

  联系电话:18782382161

  (3)撒莲镇垭口洪源水厂

  负责人:熊仁静

  联系电话:19980344686

  (4)摩挲水厂

  负责人:文武

  联系电话:15892588666

  3.责任单位:攀莲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晏琳沣

  联系电话:0812-8172214

  3.1责任单位:

  (1)大坪子水厂(攀枝花市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李勇

  联系电话:18982322004

  4.责任单位:麻陇彝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吉余母加

  联系电话:0812-8170849

  4.1责任单位:

  (1)麻陇水厂

  负责人:帅世华

  联系电话:13548209530

  5.责任单位:白马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胥月

  联系电话:0812-8140006

  5.1责任单位:

  (1)白马黄草水厂

  负责人:撒方辉

  联系电话:13882319338

  (2)白马镇小街集镇供水工程

  负责人:万连发

  联系电话:13882345496

  6.责任单位: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周权

  联系电话:0812-8118007

  6.1责任单位:

  (1)新山坪山水厂

  负责人:刘代学

  联系电话:13908147686

  7.责任单位:普威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兰健华

  联系电话:0812-8200152

  7.1责任单位:

  (1)普威水厂

  负责人:孔德军

  联系电话:13982352748

  8.责任单位:丙谷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唐庭山

  联系电话:0812-8100001

  8.1责任单位:

  (1)丙谷镇芭蕉箐水厂

  负责人:秦飞

  联系电话:13551749304

  (2)丙谷山泉水厂

  负责人:沈林斌

  联系电话:13982355894

  (3)丙谷镇莫老海水厂

  负责人:王洪武

  联系电话:13568642824

  9.责任单位:草场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周瑞峰

  联系电话:0812-8176645

  9.1责任单位:

  (1)草场水厂

  负责人:李明宇

  联系电话:18982300009

  10.责任单位:得石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杨朝勇

  联系电话:0812-8120520

  10.1责任单位:

  (1)得石水厂

  负责人:陈太选

  联系电话:15181284027

  11.责任单位:白坡彝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赵城

  联系电话:0812-8200438

  11.1责任单位:

  (1)白坡乡集镇供水工程

  负责人:李成美

  联系电话:13547607476

  水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职责:负责统筹辖区内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确保群众供水有保障。

  水厂负责人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管护、水厂运行管理,供水管网巡查养护管理、水质监测、水量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供水单位要明确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水源地、蓄水池及其他重要建筑物设立标识牌。

  二、米易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项制度”

  (一)运行管理机构:米易县水利局农村供水总站及各水厂。

  (二)运行管理办法:执行《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米易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三)运行管理经费:经费主要来源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收取水费及各级农村供水工程养护资金等。

  三、监督举报电话

  米易县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812-8172014。

审核: 杨克辉   责任编辑: 杨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