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米易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4-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米府土征〔2025〕01号

  米易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米易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447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3月14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米易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447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白马镇人民政府、撒莲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张贴,同时在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scmiyi.gov.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

  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米易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447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米易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447号).pdf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审核: 江帆   责任编辑: 何静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