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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说明

来源:米易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3-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公告公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上级预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情况  

2018年,我县收到上级预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63万元,其中: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14万元;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49万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2018我县将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要求,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审核: 黄兴亮   责任编辑: 李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