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说明
来源:米易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3-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公告公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上级预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情况
2018年,我县收到上级预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63万元,其中: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14万元;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49万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2018我县将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要求,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审核: 黄兴亮 责任编辑: 李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