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力支持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米易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实现农业精、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米易县财政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的资金保障,全力支持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稳定增加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坚持把乡村振兴作为财政重点保障领域,2023年本级财政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乡村振兴投入3.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5亿元的14.49%;截至12月底,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持乡村振兴实际投入7.3亿元;本年度县213“农林水支出”实际投入5.08亿元;三项指标均高于去年同期。
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政策,在年初预算中安排2023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202万元,高于去年同期资金专项用于脱贫户增收产业、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脱贫户和监测户缴纳医保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支出。
三是不断深化财政金融互动成效。我县建立了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形成了县政府、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合作机制,贷款风险补偿金账户到位财政资金1350万元,撬动银行累计发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16225万元,撬动比例为1:12,充分发挥了财金互动惠农机制作用,推动金融优惠政策和资源向乡村振兴倾斜,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低利息、更便捷的银行贷款,有效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产业持续壮大发展,有效破解“三农领域”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