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2016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报告

来源:米易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10-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预〔2016〕44号)、(攀财预〔2016〕20号)文件要求,我县于2016年6月20日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米财预〔2016〕84号),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选择12个县本级安排的项目开展 2016 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并要求全县各部门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自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小组,明确了自评、实施评价、报告撰写和落实整改四个阶段的相关要求。

  

(二)绩效评价项目总体概况

  

评价项目包括:1、旅游新村床位补助和乡村酒店发展补助资金项目。2、高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经费项目。3、食品抽检费项目。4、晃桥水库南北干渠维护项目。5、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8、会米路一期(新山至坪山段)改造工程项目。9、米易县第一小学校运动场建设工程项目。10、平安米易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项目。11、物业管理专项项目。12个评价项目(其中1项含2个项目)共涉及资金5,02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100万元,本级资金2,920万元)。

  

二、评价结果

  

(一)项目决策

  

1、旅游新村床位补助和乡村酒店发展补助资金项目。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乡村酒店(农家乐)业主增加投入,提升乡村酒店(农家乐)接待档次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县旅游业进一步快速健康发展。通过对旅游新村进行床位补助,减少农户负担,促进农户增收。为加快推进乡村酒店(农家乐)发展,促进旅游新村休闲服务业发展,米易县出台了《米易县加快推进农家乐(乡村酒店)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米委办发〔2012〕28号),对新建和改扩建农家乐(乡村酒店),在简化审批、土地保障、财政补助、劳动培训等方面给予了一系列的优惠扶持政策,明确了对达标乡村酒店(农家乐)、旅游新村床位补助标准,鼓励支持新建农家乐和对现有农家乐进行提档升级。

  

2、高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经费项目。据省、市《关于实施免除我省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县于2014年启动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在保持全省贫困面30%和补助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我县免除学生人数比例达到学生总数的55%,减免标准从600元/生.年提高到920元/生.年,该项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困难高中学生的家庭经济压力,有效的帮助了学生顺利完成普通高中学业,进一步促进了全县普通高中教育事业的发展。

  

3、食品抽检费项目。为保障人民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及《攀枝花市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制定了米易县2015年度食品抽检计划。全年计划抽检食品360批次,其中:食品生产行业(含小作坊)50批次、餐饮业160批次、食品流通行业150批次。对不合格产品严肃处理。

  

4、晃桥水库南北干渠维护项目。晃桥水库配套工程北干渠全长17.58公里,主要负责草场乡龙华村、沙坝村、山后村、白马镇马槟榔村的农业灌溉及草场乡水厂供水,2015年工程区域内降雨量较大,造成渠道内外侧墙塌方和淤泥严重,部分渠系建筑物受损,农业灌溉及城镇用水的正常输送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急需对北干渠进行维修、整治。2015年11月28日,晃桥管理所向相关主要部门报送了解决维修资金的请示,12月1日,米易县财政局下达了20万元,专项用于北干渠维修资金的通知。整个资金的申报及批复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5、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烤烟生产烟基维护项目由各乡镇政府向县烟办上报项目申报报告,县烟办根据烟区烤烟产业发展实际,统筹安排项目。各乡镇制定实施方案报县烟办审批,县烟办根据《米易县2015年度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意见》(米府办发[2015]26号)精神进行项目立项、资金申报工作。

  

6、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按照建机制、控费用、调结构、强监管的原则,通过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调整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以及加强公立医院成本管理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37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攀发改价格[2013]116号),此文件明确了我市调整后的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经费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发改[2013]423号),此文件明确了各级财政的具体补助原则及标准。

  

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一项政府关注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通过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发放,对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改善残疾人发展状况具有重大意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现“应补尽补”。《关于转发〈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攀财社[2014]7号),以上文件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发放护理费用补贴所需资金,省与市县财政总体按“五五分担”,文件还明确了具体的补贴发放办法。《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此文件明确省财政对扩权县补助比例为55%。

  

8、会米路一期(新山至坪山段)改造工程项目。县委县政府把坪山至新山段12.6公里道路改造列入重点交通攻坚项目,并在《米易县交通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米委办法[2014]7号)文件中明确要求2015年实施,立项批复为米发改[2014]171号。项目计划投资为4917万元,其中:上级按每公里60万元的标准,补助756万元,剩余缺口由县级财政解决。

  

9、米易县第一小学校运动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主要内容是清除原塑胶面,运动场混凝土面层硬化、挡墙、围网、排水系统等。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清除原塑胶面10000平方米;运动场混凝土C25面层硬化12000平方米,厚度12厘米;挡墙600立方米;钢丝围网250米、高3米;运动场排水系统等。该项目2015年5月29日,经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建设(米发改[2015]71号),2015年6月20完成设计,6月28日完成审图,7月8日完成清单编制,7约18日完成财政投资评审,7月28日完成招标,8月1日开工建设,8月30日竣工,保障了9月1日学校正常开学。该项目建设纳入了年初米易县政府投资计划,资金纳入了年初预算。2015年5月29日,经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建设(米发改[2015]71号)。

  

10、平安米易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项目。为切实推进我县平安建设、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我县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并于2014年3月开始正式启动。2014年底开始将该项目推广至全县各乡镇,由米易县政法委作为项目主管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了攀枝花市润荣工贸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网格员日常事务管理的项目实施模式。通过该实施模式提高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了人员规范化管理。

  

11、物业管理专项项目。为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便于统一管理,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县政务中心大楼、县委办公大楼、县政府办公大楼、县人大政协办公大楼物业管理项目交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管理。

  

(二)项目管理

  

1、旅游新村床位补助和乡村酒店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县财政局以米财资教[2015]142号、米财资教[2015]148号分别于10月27日下达101.9万元、11月2日下达6个旅游新村床位补助资金1.05万元;通过米财资企[2015]178号于12月24日下达县旅游局185万元乡村酒店发展补助资金.县旅游局在收到县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后,分别于2015年12月28日拨付乡村酒店补助资金185万元批准新建的7家乡村酒店业主;2015年11月10日拨付旅游新村床位补助资金102.95万元至5个旅游新村所涉及乡镇。资金到位及时。乡镇收到资金后,为统一旅游新村床位样式,通过实物(床)方式已全部兑现给符合条件的农户。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了专账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流程》。

  

2、高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经费项目。高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县教育局计财股负责经费发放的相关程序及资料完整性的审核,首先由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减免领导小组审核学生人员名单及金额→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报校长审签→教育集中户稽核→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审→办理转账支付业务。保证了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的问题,在具体支付时,具备了资金申报表、发放花名册、银行回执明细等相关材料,手续完备,没有出现虚假会计资料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3、食品抽检费项目。县财政局以米财资社[2015]120号文于2015年8月拨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专项经费40万元。资金管理实行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4、晃桥水库南北干渠维护项目。该项目计划维修资金23.8万元,实际22.2万元,截止评价时实际资金到位是20万元,晃桥管理所自筹2.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0%,资金到位及时。晃桥水库管理所设有财务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2名,出纳1名,独立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2015年北干渠维修项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规范。

  

5、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烤烟生产烟基维护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为150万元,来源为县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建设期限和进度安排,县级财政资金于2015年9月到位150万元(米财资农[2015]220号)。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强化资金管理,严把资金审批核销关,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督。严格按拨款程序规定,拨付补助资金。报账资料齐备,由项目负责单位、责任部门负责人层层把关审批签字后,无截留、挪用、挤占、拖欠专项资金现象。

  

6、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2015年省财政按216,125人每人每年0.8元补助资金17.29万元,县级财政按川财社[2013]168号核定标准进行补差,补助资金88.73万元。两家医院财政年共补助资金106.02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854,053.8元,县中医医院206,146.2元。县卫计局和财政局按川财社[2013]168号文件核定金额分配拨付资金。2015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收到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854,053.8元、206,146.2元,资金均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用于弥补医院的医疗业务成本,以维持医院的日常运行,年终无结余。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川财社[2016]42号下达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72.02万元,其中:一级876人*44元/人月*12个月=46.25万元、二级781人*27.5元/人月*12个=25.77万元。米财资社[2015]153号下达川财社[2016]42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重度残疾人462,528元,二级重度残疾人257,672元;下达县本级一级重度残疾护理补贴378,432元,二级重度残疾护理补贴210,928元。合计下达项目资金1,309,560元,其中下达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40,96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68,600元。2015年度内省级和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按要求全部到位。县财政根据县残联审定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结算表下达资金1,309,560元。县残联实际分配下拨各乡镇资金1,121,520元,省级资金全部分配下拨,县级资金结余188,040元年终财政收回。下拨乡镇后,撒莲镇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下拨65人,实际发放62人,少发放3人,账面结余资金1800元,留下年继续使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8、会米路一期(新山至坪山段)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采用工程计量支付方式,严格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拨付,目前拨付工程款2704万元(79%),监理费43万元(80%),设计费45万元(80%),征地拆迁补偿费 528万元。我局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米易县政府性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资金管理,根据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工程支付款报表、相关合同、结算凭证等材料,核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

  

9、米易县第一小学校运动场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审定投资预算价为196.8万元,工程款等资金按合同和拨付程序进行支付,已拨付项目资金164.03万元。我局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米易县政府性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资金管理,按制度规范根据主管部门审核的工程支付款报表、相关合同、结算凭证等材料,核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

  

10、平安米易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项目。我县平安米易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采取由米易县政法委为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具体负责网格员日常事务管理单位的项目实施模式。我县项目资金的拨付一直采用的是年初预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据实拨付经费的模式。2015年我县平安米易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年初预留资金为3,000,000.00元。最终该项目实际拨付专项资金为1,398,946.80元,结余资金1,601,053.20元。

  

11、物业管理专项项目。我县物业管理项目采取由米易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的拨付一直采用的是年初预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据实拨付经费的模式。2015年我县物业管理项目年初预留资金为4,000,000.00元。最终该项目实际拨付专项资金为3,800,000.00元,结余资金200,000.00元。

  

(三)项目完成

  

1、旅游新村床位补助和乡村酒店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根据米委办发〔2012〕28号规定:(1)企业或个人有投资能力且愿意投资建设农家乐(乡村酒店)的,须将申报材料交所属乡镇和县农家乐(乡村酒店)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经审查同意后,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完成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规划设施等相关部门审查方案,在领导小组审批,待领导小组批准后,业主方可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开工建设,竣工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2)扶持范围内未达到星级评定且具备一定旅游接待能力的农户,须将申报材料交所属乡镇进行审核,由乡镇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

  

经查阅县旅游局所提供资料,项目初期无乡村酒店业主申报资料、规划设计资料,仅有2013年议事纪要第28期《关于米易县2013年农家乐(乡村酒店)建设的议事纪要》,该议事纪要确定启动杨庭军、张艺鳞、罗之伦、邱虹、罗志成、卢波、罗良毅、汪登祝、张华荣、张家学、袁华健、林德英等13家新(改、扩)建农家乐建设工作,但仅涉及本次评价“乡村酒店发展补助资金项目”7家乡村酒店中的2家。

  

项目后期无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验收资料,仅有3家乡村酒店的星级评定文件:《攀枝花市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登记评定委员会关于批准米易县三角塘等4家星级乡村酒店的通知》(攀农旅委〔2013〕3号),确定三角塘农家乐为四星级乡村酒店,乡情园农家乐为三星级乡村酒店;《四川旅游标准平等委员关于认定什邡市庆友嘉苑等459家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通知》(川旅标评委发〔2015〕4号),确定米易县碧水居乡村酒店为四星级乡村酒店。

  

2、高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经费项目。到2015年末,高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经费项目201.3580万元,按照计划目标全部发放完成。高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经费项目按照2015年的计划目标都已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受助学生1082人,占比总学生人数55%。

  

3、食品抽检费项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抽检项目共计支出49.99万元,其中:2015年8月、11月支付米易县疾控中心食品抽检检验费29.25万元, 2015年9月转付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食品抽检检测费19.26万元元,现金支付购买抽检样品费1.48万元(其中:天天购物中心两笔共计1.18元)。资金支出来源:食品抽检专项经费40万元,其他经费调支抽检经费9.99万元。

  

4、晃桥水库南北干渠维护项目。2015年11月15日管理所向四川省易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中选通知,11月18日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11月19日四川省易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开工,经过认真审核同意开工。11月20日开工,12月20日完工,工期为30天。12月15日四川省易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计划完成施工项目,申请验收。经过验收,工程实际结算价为222265.22元,完成投资任务100%。12月15日进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结果均为合格。

  

5、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烤烟生产烟基维护项目完成新山烟基道路维修项目,路面宽3米,长9公里碎石路面;丙谷烟区道路维修项目,新建挡墙460立方米,砼路面20平方米;湾丘烟区道路维修项目,道路维修29公里;白坡烟区道路维修项目,道路维修170公里;白马烟区道路维修项目,道路维修15公里;麻陇烟区道路维修项目,改建道路6.7公里砼路面;攀莲烟基建设项目,新建5口20立方米水池,维修沟渠4公里,处理塌方100立方米;撒莲烟区道路维修项目,道路维修15公里;得石烟区道路维修项目,道路维修91.9公里;普威烟区道路维修项目,道路硬化476.3米;草场烟区道路维修项目,维修道路30公里,维修沟渠18公里。

  

6、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县级两家公立医院均按政策要求取消了药品加成,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一律按进价销售。取消药品加成的损失,从财政补助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上得到了有效补偿,医院自身负担部分在总损失的10%以内。

  

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分别对全县772名一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用补贴741,120元,631名二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用补贴378,600元,合计发放补贴1,119,720元。

  

8、会米路一期(新山至坪山段)改造工程项目。该工程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完成了合同内的工程量,由于沿线地质勘察资料与实际有出入及沿线群众强烈要求完善排、灌、交叉路口处置等原因,该项目工程变更增加约450万元,主要是部分挡墙超深、新增挡墙、软基换填、排水灌溉涵等。2016年6月由市质量监督站组织的交工验收检测,质量均达到合格,施工期间未发生一起施工安全事故。较好的完成了该项目目标质量任务。

  

9、米易县第一小学校运动场建设工程项目。2015年8月1日开工建设,8月30日竣工,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保障了9月1日学校正常开学。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建设五方责任主体确认合格,同意竣工验收。

  

10、平安米易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项目。2016年1月,国家统计局米易调查队受米易县政法委委托,对我县平安米易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满意率专题调查。调查结果为:米易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群众综合知晓率为86.6%;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支持率达96.3%,对“平安米易持续得到巩固”的综合满意率为98.3%;对“群众安全感不断提高”的满意率为96.8%;对“社会矛盾有人调解”满意率为96.4%;。此项目已完全步入正轨,基本完成了项目的实际投资和任务目标。

  

11、物业管理专项项目。2016年9月,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所涉及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情况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为:各行政事业单位对物业管理工作满意率为100%。

  

(四)项目效果。

  

1、旅游新村床位补助和乡村酒店发展补助资金项目。7家乡村酒店均已建设完工并投入运营,3家乡村酒店完成了星级评定,补助资金均按规定进行了拨付。从现场评价看,本项目的实施,对激发有投资能力的企业、个人投资乡村旅游具有积极作用,促进了乡村酒店升级、升档。乡村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增加了旅游新村农副产品销量,带动当地农户增收创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旅游新村的农户对床位补助项目满意度很高。普威镇独树村以乡情园为核心,成立了乡村旅游合作社,整合旅游新村资源,统一对外宣传、对内管理,该模式就是其中的典范。通过查阅县旅游局提供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及现场选点评价情况看,县旅游局“乡村酒店发展及旅游新村床位补助”项目总体情况较好,群众满意度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但有关档案资料缺乏。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2分。主要失分因素为目标完成的完成数量方面。

  

2、高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经费项目。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项目,涵盖全县高中,覆盖学生面广,项目的实施,缓解了家庭困难学生生活,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经检查,我县一个高中困难学生可享受助学金、免学费等各项政策,一个学期可享受的资助金额达4920元,学生及家长均满意该项政策的执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极大的促进了我县高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保证了家庭困难学生高中学业的顺利完成。也体现了中央惠民政策的落实,让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该项目综合评价总分92.80分。主要失分因素为资金拨付、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

  

3、食品抽检费项目。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为更好的了解和掌握了本县食品质量安全情况,深入分析和评估食品质量安全现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了食品安全风险,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和“明厨亮灶”工作提供了评定依据,为我县质量强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有效的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服务民生。项目总体上完成较好,完成了预期目标,但财务资料需进一步完善。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1分。主要失分因素为项目管理的财务制度和组织实施方面。

  

4、晃桥水库南北干渠维护项目。草场乡龙华村、沙坝村、山后村、白马镇马槟榔村的农业灌溉得到及时供水,保证了罐区的冬、春罐及城镇居民供水,对晃桥水库管理所增加了经济收入,对维护社会稳定也起到了积极作用。本项目综合得分为99分。主要失分因素为绩效目标方面。

  

5、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烤烟生产烟基维护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调动了农民发展烤烟生产的积极性,改善了各乡镇烟区交通环境,方便了群众出行,解决了烟叶运输的难题,促进了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目标的实现和社会和谐稳定。本项目综合得分为99分。主要失分因素为绩效目标方面。

  

6、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县级两家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群众受益明显。2015年县级两家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收入4159万元,按15%加成计算,让利群众624万元,按2015年两家医院共出院24982人次计算,每出院人次平均降低药品费用249元。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率销售的损失通过财政、服务价格调整及医院自身成本控制等得到有效补偿。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5.67分。主要失分因素为目标完成的项目规模方面。

  

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通过重度残人护理补贴的发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重度残疾人的关心,同时也为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起到了积极作用。此次绩效评价在全县12个乡镇共发出满意度调查表120份,收回120份。其中基本满意22人,很满意98人,综合满意度96.33%。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5.10分。主要失分因素为资金分配方法、分配过程及资金拨付及制度执行方面。

  

8、会米路一期(新山至坪山段)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的建成,方便了新山乡坪山村、中山村、高龙村、新山村四个村7000余群众的出行,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提高了交通运输的质量,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偏远山区产业的发展,对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项目综合得分为94分,主要失分因素为资金分配过程和投资变更方面。

  

9、米易县第一小学校运动场建设工程项目。米易县第一小学校是一所中型全日制小学,学生人数3000余人。原运动场塑胶铺面严重老化破损,影响学生活动和体育教育,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田径运动场因面积小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满足学校学生活动和体育教育,消除安全隐患,扩大运动场面积,达到小学200米规范要求,满足教育教学功能。该项目实施前深受广大群众关注,完成后得到广大群众赞许。本项目综合得分为93分,主要失分因素为资金分配方法、分配过程及资金使用范围方面。

  

10、平安米易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项目。该项目经过近两年的实施,至2015年底米易县城区及重点集镇共配备专职网格员54名,农村兼职网格员87名,完成了政府招标购买服务,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规范。较好地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2015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米易县全省区县排名8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被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法治示范县”。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5.4分。主要失分因素为绩效目标方面。

  

11、物业管理专项项目。2015年度,物业集中管理部门卫生情况得到极大改善,公共设施、设备得到良好的维修,做到了2015年全年无事故。但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资金不规范的行为,其中:支付机关食堂改造、清洁及租金413,968.00元,转付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工作经费200,000.00元。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存在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故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0.7分。主要失分因素为资金分配与使用方面。

  

三、主要问题

  

(一)旅游新村床位补助和乡村酒店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第一,资料不完善。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虽然建立了乡村酒店发展的管理办法,但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档案资料不完善,米委办发〔2012〕28号规定程序的部分资料不完善,如项目审批、规划设计、验收等资料。第二,米委办发〔2012〕28号政策执行至2015年底结束,由于乡村道路狭窄、乡村旅游资源少,若没有新的政策出台,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乡村旅游业的投入。

  

(二)高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经费项目。由于我县地处西南部边远地区,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中东部地区有较大的差距,人均收入处于全国中下水平,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还很多,特别是农村边远山区的困难学生较多,因学费减免比例的确定,导致学生学费减免的名额有限,还有部分贫困家庭的学生没有享受到此项政策。

  

(三)食品抽检费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食品抽检工作的复杂性,项目资金申请具体事项的计划编制不够细化,过于笼统。财务资料不完善,如大笔检测费支出无正式合同。

  

(四)晃桥水库南北干渠维护项目。晃桥水库北干渠维修项目建设单项工程量调整无调整报批资料。

  

(五)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归集不完整,烟基维护项目批复文件、施工队伍选择、公示资料残缺。

  

(六)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第一,两家医院部分绩效考核指标不够理想。从卫生主管理部门对县级公立医院2015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看,县中医医院的门急诊病人次均费用、出院病人次均费用都未达到绩效目标要求,年终考核未得分。而且从两家医院出院者收费情况分析看,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与上年相比出院者次均费用增长率分别为7%、23%,次均药品费增长率分别为10%、34%。第二,医保的收付费方式改革与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不同步,医保补偿款由医院先垫支后结算的付款方式未得到改变,而且医保结算付款时间滞后,拖欠补偿款过多,影响了医院日常医疗业务成本资金的周转。

  

(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第一,资金的拨付、发放以2014年12月31日“残疾人量服”系统人数为准,未考虑动态变化因素,而且发放金额又以年为单位,造成2015年内减少人员多享受补贴,2015年内增加人员又未及时纳入补贴范围。第二,补贴按年一次性发放,造成资金下拨和发放不及时。第三,抽查中发现个别乡镇收到资金后未及时发放。另外一些乡镇在发放补贴后,不及时上报会计资料入账,造成跨月甚至跨年度才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

  

(八)会米路一期(新山至坪山段)改造工程项目。因为会米路改建工程在边远山区,所以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较高,所需资金量大,本级财政压力较大。

  

(九)米易县第一小学校运动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时间短,工期又在雨季,施工难度较大。

  

(十)平安米易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项目。第一,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还有待提高。第二,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经验和能力比较欠缺。还有待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第三,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网格化服务工作量大、面广,现有的网格员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第四,兼职网格员的工资待遇偏低,不利于提升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一)物业管理专项项目。第一,存在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现象。第二,存在办公楼工程维修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够及时,专业技术和水平不足的问题。

  

四、整改建议

  

(一)旅游新村床位补助和乡村酒店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第一,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档案资料管理。第二,制定新的乡村旅游发展管理办法,继续推进我县乡村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高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经费项目。建议中央、省、市继续加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经费的保障力度,建立减免学费资金长效保障机制。建议扩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减免资助面,提高学费减免人数比例及补助标准,让更多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该项政策。

  

(三)食品抽检费项目。第一,申请财政资金时,应细化项目支出,明确支出依据。第二,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符合食品抽检工作的更细化的资金管理办法。

  

(四)晃桥水库南北干渠维护项目。完善项目单项工程调整相关资料。

  

(五)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项目档案管理要求补充完善资料,及时归档。

  

(六)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第一,建议县级两家医院在卫生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针对综合医院改革薄弱环节加强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联动作用,带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的全面落实。第二,通过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调整,病人住院可报销医药费用总体增加,加之医报销政策为医院先行垫付,医保中心再支付医保补偿款。由于医保中心的付款进度缓慢,造成医院垫付款过多,影响了医院医疗成本资金的运转。建议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框架下,改革医保付费方式,同时建议医院与医保加强沟通建立定期结算定期拨付款机制。

  

(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第一,建议护理费用补贴严格按照《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发放,当季死亡的从次季停发,当季新增的从登记次月开始发放。第二,为增加补贴发放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群众知晓率,建议将乡镇审核合格的享受补贴人员情况按规定在村(社区)进行公示。第三,建议继续加强补贴发放核销制度,严格要求各乡镇在收到资金后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同时及时将发放资料交会计入账,避免跨月甚至跨年度才进行会计核算的情况。

  

(八)会米路一期(新山至坪山段)改造工程项目。希望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我县会米路改建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

(九)米易县第一小学校运动场建设工程项目。今后类似项目建设提早计划,安排在旱季进行。

  

(十)平安米易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项目。第一,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社会宣传力度。第二,负责具体管理网格员的单位应切实加强网格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培训。第三,进一步加强社区群防群治体系构建。

  

(十一)物业管理专项项目。第一,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范围。第二,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大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物业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