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米易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08-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工作在县财政的指导下,在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密切配合下,严格按照决算报表编制要求精心组织,通过编审人员认真细致的工作,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已编审完成并上报,现就报表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县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县长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的跟踪审计。

5)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米易县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审计局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审计县政府或县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米易县审计信息系统。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结合基础提升年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监督。根据工作需要,灵活使用专项审计调查等方式,逐步培养实施一批小而精、专而优的审计项目,实现审计项目在质量上的突破。截至12月底,预计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2个,其中:预算执行审计5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0个,政府重点工程跟踪审计4个,专项审计(调查)11个。

一是紧紧围绕财政资金的收支与管理使用这条主线,完成了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级地方税收征管情况等5个部门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审计。重点揭示了相关单位在预算执行中截留、挤占、滞留专项资金,违规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各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切实进行了整改完善,健全和落实了相关制度,加强了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二是在县委组织部委托的35名乡镇、部门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根据《米易县2015—2019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方针,确定了11名领导干部作为今年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并对2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审计试点。截至目前,除民政局局长朱光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外,其余10个均完成现场审计工作。

三是在年初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将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列为重点审计领域,重点选择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贫资金等民生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项目7个。截至目前,除第四季度稳增长跟踪审计正在实施外,其余计划内项目均已完成,新增5个项目也已完成。

四是持续推进投资审计三个转变工作,代县政府草拟了《米易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并经县政府第九次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印发,成为新形势下指导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开展的依据。建立健全聘用中介机构廉政风险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管理,强化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廉政纪律,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省、市要求,完成省级项目2017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专项审计、省重点项目米易县马鞍山水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市重点项目米易县9.19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等工作。完成23300万以上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审减工程造价节约财政支出3224.58万元。

(三)取得的成效(工作亮点)

1.在督查审计项目推进中,采取倒排工期的措施,将审计项目基本情况对外公示,督促审计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该项工作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批示。

2.开展的东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进行了案件移送,部分项目得到县领导批示。

市局抽调我局人员(姚英)主审了东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该项目移送案件两起;县领导(许军峰)在《关于我县误餐补贴领取和差旅费报销情况的审计专报》上做了批示;县领导(熊玉兰)在《2016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报告》上做了批示。

3.在审计大型项目中成立党小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部门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收入3,657,242.76元,财政总决算公共财政支出3,657,242.76元,无差额(财决07表的财政拨款2017年收入总数)。

2、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0万元,财政总决算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无差额(财决09表的财政拨款2017年收入总数)。

3、部门决算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差额0万元(财决11表的财政拨款2017年收入总数)。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实际财政拨款收入为3,657,242.7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89,015.77元,减少4.91%;减少原因是人员编制未配齐,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减少。

2017年实际财政拨款支出为3,657,242.7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89,015.77元,减少4.91%;减少原因是人员编制未配齐,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米易县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审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为3,657,242.76元,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8,552.29元,占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503,972.47元,占13.8%;住房保障支出184,718.00元,占5.1%,农林水支出20,000.00元,占0.5%。按经济科目分类:人员经费支出2,819,744.56元,占77.1%,办公经费243,877.00元,占6.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93,621.20元,占16.2%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决算持平。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4万元,2016年决算数下降5%。国内公务接8批次,31人次,共计支出0.4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决算数下降100%

五、机关运行经费用途及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43,877.00元,比上年减少21,716.64元,减少了8.18%。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相关事宜。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家对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驻外机构的各种业务干部培训等管理事务。

财政专户:或称财政资金专户,是各级财政部门为核算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在商业银行及其他经融机构开设的资金账户。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为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2017年实际财政拨款支出为3,657,242.7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89,015.77元。支出的充分保障,确保了审计工作的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建议财政局在项目经费的拨付中更加及时,确保全年审计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件:1.2017年决算公开目录.xls

     2.米易县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3.201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表.XLS

     4.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XLS

     5.米易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米易县审计局

                                                                                                                             201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