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米易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06-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全县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按规定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审计局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2015年主要工作:全年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0个以上,其中:预算执行审计5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2个,专项审计(调查)18个。一是不断强化审计监督作用。通过实施县级财政审计,强化对预算资金管理和执行的监督;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常态化监督;二是大力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促进政府性投资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三是积极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通过组织审计调研、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等问题导向或成果导向的审计,着眼于对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注重从体制设计、管理效能、资金效益、工作成效、政策效果等方面来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米易县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31.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1.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6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7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米易县审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审计监督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那些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 米易县审计局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5年预算数 |
合计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1.57 |
3、公务用车费 | 10.11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11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关于米易县审计局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米易县审计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米易县审计局未对出国计划做任何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2014年亦未安排出国计划,相应经费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米易县审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7万元,2014年该项预算安排为零(因此两年数据不存在可比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米易县审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1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0.11万元,车辆购经费0万元,较2014年预算增长50.22%,主要原因(扩权强县增加与省级部门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