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米易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审计局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县审计局职能简介.................................................1
(二)县审计局2024年重点工作...................................4
二、机构设置情况.....................................................................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一)机关运行经费.........................................................9
(二)政府采购情况.........................................................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9
(四)预算绩效情况..................... ..... ..............................9
十二、名词解释.........................................................................9
附件...........................................................................................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审计局职能简介。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和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组织对全县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和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1.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县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米易县经济责任审计分局不再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划、组织和相关经济责任项目实施管理职责,县项目投资审计办公室不再承担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各环节进行审查、对工程造价、竣工决算进行审核等行政职责。上述相关行政职责交由米易县审计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县审计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县审计局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审计局的安排部署,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为建设产业强、生态优、人文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米易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米易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中更好地体现审计作为、彰显审计担当、作出审计贡献。
一是完成计划内审计项目18个,其中:预算执行审计3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3个,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审计6个,专项审计(调查)6个。
二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审计局机关含4个内设股(室),下属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米易县审计局机关 |
2 |
米易县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 |
3 |
米易县项目投资审计事务中心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审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080937.88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25153.56元,主要是人员与项目增加,化解拖欠以往年度中小企业造价咨询服务账款。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审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5080937.88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0937.88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审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5080937.88元,其中:基本支出4234401.88元,占83.34%;项目支出846536.00元,占16.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80937.88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0937.8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0841.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256.12元、 卫生健康支出328116.48元、 住房保障支出320724.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80937.88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25153.56元,主要是人员与项目增加,化解拖欠以往年度中小企业造价咨询服务账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0841.28元,占77.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256.12元,占9.67%; 卫生健康支出328116.48元,占6.46%; 住房保障支出320724.00元,占6.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819502.8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支出、机关日常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46536.00元,主要用于:日常审计业务运行。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4802.4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9107.00元,主要用于:离休和退休人员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2149.1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352.7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8412.6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28351.0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20724.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34401.88元,其中:
人员经费3834747.72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福利和救助。
公用经费399654.16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1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3411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保持节约作风。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及其他单位调研、考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未配备公务用车。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24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审计局以及下属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9654.16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7995.84元,增长10.5%。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审计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审计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县审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846536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6536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800000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县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