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米易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4-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司法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已批复我单位,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米易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和各行各业的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司法鉴定等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工作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人员编制:政法专项编制41名,机关后勤1名。其中领导职数6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处主任1名)。
(二)实有人数:在职人员39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8名,机关后勤1名),退休人员11名,聘用保安2名。
(三)内设机构:内设机构7个、12个派出机构和政治处。
(四)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抓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创新“七五”普法新模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结合米易实际,按照起点高、创意新、特色明、功能全的标准,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廉政教育基地。三是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讲座、法治培训。
(二)切实抓好基层建设工作。一是切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创建法治示范乡镇(社区)和法治示范机关(单位)。
(三)切实抓好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一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秩序,规范各所内部管理,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发展。二是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积极参与村(社区)的决策和管理,提供法律参考意见,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机制。三是服务民生工程。继续打造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升法律援助水平。继续积极履行好解答法律咨询、审批法律援助案件的职责,保障好群众利益。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收支预算总额为812.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1.9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7万元,项目支出17.64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额为744.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0.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6万元,项目支出12.19万元)相比,增长9.22%,增加了68.6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含司法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含司法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普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618.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项目主要包括:社区矫正经费6.96万元用于社区服刑人员定位费,法律援助经费4万元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等,办公楼保安经费用于办公楼聘用2名保安工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8.9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出国计划,则无相应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6万元,较2018年预算1.14万元下降24.5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5万元,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6.6万元,下降24.2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次数。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3.12万元,用于安排水电、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安排102万元。工程采购102万元,用于米易县法治廉政教育基地建设。
九、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原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工商税收的地方分成部分,财政非税收入两部分组成,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3.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4.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5.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十、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项目预算17.63万元,绩效目标维护办公楼安全及米易社会稳定。社区矫正经费6.96万元用于支付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定位费6.96万元,法律援助经费4万元用于支付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等支出,办公楼保安经费用于支付办公楼外聘保安2名工资6.67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初流动资产数224.35万元,固定资产数为124.1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为0.60万元;车辆2台30.53万元,计算机设备、打印机、照相机等其他固定资产92.97万元。
米易县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编制目录.xls 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2019年政府采购情况表.xls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