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司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米易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司法局2024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县司法局职能简介 .............................................1

  (二)县司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2

  二、机构设置情况....................................................................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3

  (二)支出预算情况........................................................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一)机关运行经费.........................................................7

  (二)政府采购情况.........................................................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7

  (四)预算绩效情况........................ . ...............................8

  十二、名词解释.........................................................................8

  附件..........................................................................................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司法局职能简介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警车等物资装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二)县司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

  

1.高质量打造米易县“智慧矫正中心”。为全面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积极争取业务用房,投资160余万元,对标“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要求,对现有的社区矫正设备进行全面升级,迎接上级部门的验收。

  

2.高质效打造共同富裕试验区基本单元。在米易工业园区(北部片区)打造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站,打造园区“法律服务三大阵地”,建强园区“法律服务三支队伍”,健全园区“法律服务工作三项机制”,为米易白马工业园区(北部片区)构建“亲企、爱企、护企、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园区企业构建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助力发展壮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助力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3.高标准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打造攀莲司法所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四提四制四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司法局无下属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7个、11个派出机构和政治部。纳入县司法局2024年度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米易县公证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司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9868225.72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828948.2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县司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9868225.72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68225.7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县司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9868225.72元,其中:基本支出9348532.72元,占94.73%;项目支出519693元,占5.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68225.72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68225.72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400638.9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5715.3元、卫生健康支出723655.44元、住房保障支出70821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68225.72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828948.2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公共安全支出7400638.98元,占74.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5715.3元,占10.50%;卫生健康支出723655.44元,占7.33%;住房保障支出708216元,占7.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638819.23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运行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0640元,主要用于:保安劳务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4年预算数为433773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劳务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42126.7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支出、日常运行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80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生活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075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55640.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28326.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3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79498.2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08216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48532.72元,其中:

  人员经费8513707.7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3482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55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6551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保持节约作风。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节约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从而减少公务用车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1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治建设等工作开展。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4825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000万元,增长2.59%。

  (二)政府采购情况。县司法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底,县司法局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2024年县司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519693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519693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司法行政事务基本支出。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司法行政事务支出中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支出。

  (十三)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米易县司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