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法院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米易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2-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公开目录

 

 

                  一、米易县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二、附表一:米易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附表二:米易县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米易县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已批复我单位,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米易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米易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米易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六)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八)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基本情况

米易县人民法院有67名政法编制、2名工勤、6名事业编制、实有131人数情况(包括31名离退休以及30名聘用人员)以及核定的6个派出法庭;车辆编制11辆以及实有车辆11辆,8辆警用车辆,2辆特种车辆,一辆一般公务用车。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

诉讼服务中心是社会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的第一道关口,也是群众接触法院、感知司法的第一个窗口。诉讼服务大厅主要划分为三大功能区域:以立案服务、诉讼服务为主题的一站式窗口区;以便民服务为主题的自助服务区;以效率与安全为主题的内部工作区。功能分类更加明确。

升级改造后,诉讼服务中心采用窗口式开放办公,设立单独导诉台,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当事人,并根据来访群众和当事人的需求,做好疏导分流工作,并设置有远程视频接访室、判后答疑室、听证室、调解接待室、阅卷服务室、律师工作室、心理辅导室等场所。自助服务更加人性化。新配备电子触摸屏等自助查询设备,并提供来访须知,诉讼指南等引导材料;等候区设置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和卫生服务设施,设施设备更加完善。升级改造后,诉讼服务中心安装新的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相关信息、诉讼权利须知、诉讼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并安装米易县人民法院司法查询系统,引导群众提出合理诉求。

(二)出重拳强执行,促“执行难”破解

执行工作重点紧盯“两年基本解决米易执行难”工作目标,借力执行联动大格局,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联动大格局运转更加顺畅,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穷尽执行手段,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同时,妥善处理好涉企业执行案件,既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促进企业发展。

(三)审判大楼安全整治维修

米易法院审判大楼外墙为铝塑板结构,存在问题:

1、铝塑板超过其最长使用年限,墙体开胶严重,出现渗水、漏雨、漏电等问题,甚至有板材整体脱落现象发生,严重影响机关工作安全开展。

2、法院日常办公办案进出人员较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为杜绝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和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需对办公大楼外墙进行全面整治维修、屋面防水改造,对线路进行全面排查维修,项目明细如下:拆除铝塑板外墙4213.20㎡,拆除原屋面1283.8㎡,对外墙大部分使用液态花岗石4213.2㎡,对部分外墙墙体使用干挂花岗石进行装饰550㎡,对屋面进行找坡、找平并刷防水层和保温层1183.8㎡,维修墙面1590㎡,维修吊顶1500㎡,维修线路1000㎡。

(四)“智慧法院”的建设

2018年米易县人民法院将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司法改革的深度融合,探索推进庭审语音识别、转换系统和类案裁判结果推送系统。作为省高院确定的改革基层联系点,精心推进要素式审判和庭审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试点工作。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476.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76.1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76.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3.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2万元,项目支出179.89万元。与上年收入预算总额1152.08万元比较增加了324.03万元,原因是当地及上级财政以及法院上级部门对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的经费保障力度加大。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审判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米易县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米易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审判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1255.21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08.52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我院未安排出国境人员,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6万元,2017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我院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0万元,车辆购经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日常公用经费紧张,因此预计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1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考虑在上级专款中列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97.6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安排187.68万元,事业运行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负担我院的办公费、差旅培训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等。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总额为403.17万元,其中货物安排135.17万元,工程安排268万元。

     九、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即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十、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及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1.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2017年,米易县人民法院坚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米易县城市建设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坚持宽严相济,惩罚刑事犯罪。严厉惩治各类违法案件,如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依法规范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工作,强化网上公示、开庭审理等措施。依法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4 件,结案211件 ,结案率为98.6%

加强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认真处理金融、民间借贷、房地产等纠纷,全力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视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家庭和谐;高度重视劳动关系保护,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高度重视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促进美丽米易建设;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依法受理民商事案件1933件,结案1887件,结案率为97.62%,其中,调撤案件817件,调撤率达43.3%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5件,结案45件,结案率为100%;受理非诉行政审查3件,结案3件,结案率为100%。有效维护和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是深入探索行政诉讼和解机制,把释法答疑、协调和解工作贯穿整个审判过程,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和法律手段做好行政诉讼参与人思想工作。二是新的《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抓住时机,广泛宣传,主动走访行政单位,做好释疑解惑工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上涨,形成了行政首长敢出庭、愿发声、有作为的良性行政审判机制。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共执结案件1681件,为当事人执行到位金额11885.53余万元。一是扎实推进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执行指挥中心的投入使用,可实现现场指挥、决策分析、信息查询、信用惩戒等功能,变车轮执行为网上执行;二是加强内外联动,建立建成了“执行联动”平台,与公安、银行、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动执行工作机制,借助社会力量协助解决执行难。二是对坚决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定期通过公告、电视、网络等方式进行公开曝光,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全面挤压老赖生存发展空间

2.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将弱势群体和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尽力把有限的救助资源用到最需要维权的人身上,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当事人10人救助司法救助金26.49万元,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50余人次,特别是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抚养案件的困难当事人,酌情减免诉讼费,彰显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

依法化解涉诉信访。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行“诉访分离”。推行申诉听证,做好释法明理和教育息诉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信访案件制定化解措施,建立化解台账。切实做到来访人人有接待,来信件件有回音,申诉和申请再审件件有复查、答复。全年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00余人次,解答人民群众咨询、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累计3500余人次,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认真进行审查,及时、依法给予了详细的书面答复,处理人民群众涉法涉诉类来信来访28件,均已在期限内高效高质量办理完毕。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车辆编制11辆以及实有车辆11辆,8辆警用车辆,2辆特种车辆,一辆一般公务用车。

米易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米易县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