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4-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1
(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重点工作..........3
二、机构设置情况....................................................................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一)机关运行经费........................................................12
(二)政府采购情况........................................................1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2
(四)预算绩效情况........................................................12
十二、名词解释........................................................................12
附件...........................................................................................1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省、市和我县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负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重点工作。
1.做实托底提低扩中,助推共富试验区提质增效。加大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和综合帮扶力度,家庭年收入低于3万元的底部群体动态清零。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力争占比达57%。不断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与指导机制,构建以技能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报酬、工时等权益监测,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及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2.紧抓就业创业促进,全力助推就业形势稳中求进。夯实就业保障根基,持续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协同施策上下合力,开展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再就业帮扶行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技能照亮前程•文旅康养精英人才培育”行动,开展重点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人次以上。强化就业服务保障,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聚力农民工服务保障,促进城乡劳动力有序转移,三级劳务体系建设覆盖率达75%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3.1万人,城镇新增就业2800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600人,就业困难人员100人。
3.织密社会保障防线,着力促进群众幸福感提升。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做好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大覆盖面相关工作。通过“数据找人+政策找人+服务找人”建立未参保人员数据池,加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断补缴、到龄一次性补缴、升档补缴和资助参保,鼓励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序推广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扎实做好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基本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达95%。开展退休预服务工作,提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质效,落实民生政策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兑现工作,落实好病残津贴制度,全力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深入开展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推进企保全险种业务大管控,加大数据稽核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跨部门、跨领域数据比对应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4.聚焦招才引智服务,激发人事人才队伍内生动力。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提升人事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重点领域人才梯队建设,构建事业单位灵活用人机制。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全力保障人才选拔公平公正。全力推动专家服务基层与人才项目工作,着力提升档案管理数字化水平。依法依规完成考核奖励工作,推动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5.强化劳动保障效能,全力促进劳动关系更和谐。强化劳动监察综合治理能力,巩固根治欠薪成效。完善多元调解体系,加大企业用工法治检查力度。畅通维权渠道,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加强劳动监察仲裁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规范执法及信息化能力。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5%以上。确保全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0%以上。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米易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米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米易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米易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米易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15367338.84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7543821.96元,主要是年初就业相关补助(上级)项目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收入预算15367338.84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67338.84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支出预算15367338.84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3371.84元,占89.17%;项目支出1663967元,占10.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67338.84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67338.84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67338.84元、外交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67338.84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7543821.96元,主要是年初就业相关补助(上级)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外交支出0元,占0%;行政运行6639588.72元,占43.21%;机关服务3438064.2元,占22.3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08000元,占0.7%;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232309元,占8.02%;行政单位离退休314236元,占2.0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0032.64元,占8%;企业关闭破产补助323658元,占2.11%;行政单位医疗422526.72元,占2.75%;事业单位医疗229425.96元,占1.49%;公务员医疗补助78000元,占0.5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7713.60元,占2.20%;住房公积金1013784元,占6.6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6639588.7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3438064.2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108000元,主要用于:金保网络”运行维护费108000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232309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其中“三支一扶”人员经费835829元,驻村经费15840元,保安人员经费80640元,人事考试、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经费300000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31423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230032.6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企业关闭破产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323658元,主要用于:企业离退休人员财政补差及补助费用。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422526.7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29425.96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78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37713.6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01378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67338.84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35987.8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26738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持平。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接待外单位学习交流、考察考核、调研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6年无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无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6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6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下属米易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67384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05295元,增长9.0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1663967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663967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7.企业关闭破产补助:反映财政用于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所需资金缺口的补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