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米易县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9-04-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9年部门预算已批复我单位,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会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四)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和移民、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三州”开发资金和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与使用建议。
(五)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实施。
(六)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并承办相应事务。
(七)组织全县少数民族权益状况的调查研究,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
(八)参与拟定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组织和承办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九)负责民族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对外宣传;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友好交流活动。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系和办理;负责承办领导班子或成员交办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等工作。
2.民族事务股: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问题重大课题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人才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拟定有关民族事务管理政策;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等方面的工作。
3.经济发展股(米易县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拟订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和特殊政策及措施;组织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承担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有关事宜,负责机关扶贫帮扶工作;监督检查“三州”开发资金和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简称“两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民族资金项目的申报、计划建议方案制定、项目库建设、项目监管、项目验收和宣传等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4.宗教股: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调查掌握全县宗教现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承担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承担设立寺观教堂等宗教事务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与宗教事务相关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等依法行政工作。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人员8名,事业编制3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三)实有人员情况
2019年年初我局实有人员20人,行政在职人员8人,事业在职人员4人,临骋人员1人,退休人员7人。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紧紧把握“团结、进步”主题开展民族工作,牢牢抓住“依法管理、确保稳定”主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突出“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和举措
1.围绕提升高质量的执行力,突出六项基础抓好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执行好一套内控制度和机关党的建设相关制度。二是绘制好一张党建示意图。三是落实好一份工作任务清单。四是举办好一个高质量执行落实的工作技能竞赛。五是开展好一系列干部队伍主题教育。
2.围绕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县,突出六篇文章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一是化解一批疑难涉稳问题,确保民族领域政治稳定。二是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实事。三是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家咨询会议,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影响力。四是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申请验收、总结命名工作。五是按照“文化+旅游”的发展思路,举办一批民族文化活动,推进民族地区三产新突破。六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
3.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突出六个重点抓好民族资金项目管理(抓培训,抓申报,抓机构,抓重点,抓管理,抓督查)。确保民族资金的管理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项目到位,检查验收到位。
4、围绕中央和省市督导要求,突出六大方面抓好宗教事务管理问题治理
一是落实中央和省市督导督查梳理通报的宗教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组织开展问题专项整改。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三是调整充实14个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网络。四是建立宗教领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五是加大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服务力度。六是围绕“四进”“一创”等持续探索推进宗教中国化实践。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44,819.0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257,000.00元增长了287,819.00元,增长12.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8,157.0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1,919,200.00元增长了188,957.00元,增长9.85%,日常公用支出280,818.0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192,900.00元增长89,918.00元,增长45.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844.0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59,900.00元增长了10,944.00元,增长18.27%,项目支出85,000.00元,与2018年预算85,000.00元持平。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民宗局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民族宗教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民宗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民宗工作专业人才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2,415.00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民宗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民宗工作(专业人才)专项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579.00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801.00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缴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210,024.00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的计划安排,所以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下降0%,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0元,较2018年预算24,900.00元下降4,900.00元,下降24.5%,主要是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控,把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的范围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运行维护费0元,车辆购经费0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车辆全部交机关事务局管理。
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280,818.00元,主要用于保证本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日常开支,如办公费、差旅费等。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安排政府采购0元。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通俗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它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人大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3、日常用公用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如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补贴等等。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十、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年初本单位资产总额为9,335,222.84元,其中:流动资产为9,288,438.84元,固定资产为46,784.00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544,819.00元,我们将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时限分解使用各项指标,确保各项资金在2019年底全部使用完毕,保障本单位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预计2019年度我局各项工作社会满意度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