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米易县民宗局职能简介........................................1
(二)米易县民宗局2024年重点工作..........................1
二、机构设置情况....................................................................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预算情况........................................................2
(二)支出预算情况........................................................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一)机关运行经费.........................................................7
(二)政府采购情况.........................................................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8
(四)预算绩效情况..................... ..... ..............................8
十二、名词解释.........................................................................8
附件...........................................................................................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米易县民宗局职能简介。
根据《米易县机构改革方案》(米委发〔2019〕2号和《关于〈米易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米机改〔2019〕2号)的规定,县委统战部于2019年3月25日起与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主要职责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米易县民宗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2024年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二进”与创建国家级示范市“十进”相结合,全面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聚焦民族地区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推进各乡镇常态化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录入的条数和平台的运用达到省市要求。
二是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坚持“六个纳入”工作机制,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巩固非法宗教治理成果。加大教职人员培养培训力度,强化宗教活动场所“亮牌”管理,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民主管理能力。支持永生堂、如来藏寺打造中国化示范场所。协助善牧堂完成规划及重建审批手续,启动重建工作。
三是抓实民族资金项目规范管理。科学谋划、不断夯实项目库建设,抓好抓细项目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价,加大对民族资金项目管理培训力度,抓实项目跟踪督导和问题整改落实,聚焦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开展调研,为民族地区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米易县民宗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股室5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米易县民宗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米易县民宗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232973.80元。比2023年预算数4669600.00元减少了436626.20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米易县民宗局2024年收入预算4232973.80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2973.8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米易县民宗局2024年支出预算4232973.80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973.80元,占39.88%;项目支出2545000.00元,占60.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32973.80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2973.8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0232.8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76.00元、卫生健康支出123894.00元、农林水支出246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23371.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米易县民宗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32973.80元,比2023年预算数4669600.00元减少了436626.20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0232.80元,占29.7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76.00元,占6.27%;卫生健康支出123894.00元,占2.93%;农林水支出2460000.00元,占58.12%;住房保障支出123371.00元,占2.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76177.4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机关日常运行。此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确保了行政单位正常运转,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99055.3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运转支出。此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确保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5000.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劳务报酬及医疗、养老等各类缴费支出。此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使充实了少数民族文化的宣传和挖掘力量,促进了全县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32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156.00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546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21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 (项)2024年预算数为48215.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48215.00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米易县民宗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7973.8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9329.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医疗费补助、 奖励金。
公用经费148644.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米易县民宗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到县检查工作和相关部门到县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交流时的公务接待餐费。(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米易县民宗局2024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4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米易县民宗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米易县民宗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米易县民宗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8644.2元,比2023年预算167600.00元下降了18955.8元,下降了11.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米易县民宗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米易县民宗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米易县民宗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54500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545000.00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务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如行政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及保机关正常运转的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1
表6-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