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2024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县征补安置中心职能简介.................................1
(二)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1
二、机构设置情况.................................................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预算情况...........................................2
(二)支出预算情况...........................................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4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5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一)机关运行经费...........................................6
(二)政府采购情况...........................................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6
(四)预算绩效情况........................ ..................6
十二、名词解释...................................................6
附件.............................................................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征补安置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工作和征补安置资金预算、存储、审核、拨付等服务工作;健全征管系统和工作台账,负责档案管理服务;牵头负责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统征协调工作,协助市征收部门开展跨县建设项目的统征协调工作,受县委、县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牵头负责征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统筹协调;研究中央、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政策,提出制定我县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意见、建议;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征收智能系统服务水平。积极与第三方对接,不断优化征收智能系统,切实提升服务性能。加强各乡镇集体土地征收智能信息管理系统的指导培训,提高业务人员运用系统的能力,统筹好全县新增征拆数据填报,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强化沟通对接,全力推进白马三期补偿安置工作。加大与乡镇的配合、协调,及时审核相关补偿安置资金,努力缩短拨付时间。持续做好白马三期相关政策的解读,密切关注、及时研判补偿安置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和难点、阻点,出台应对措施,严厉打击无理阻工阻路的现象,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三、持续深入乡镇,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征拆取得进展。统筹协调全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加强沟通、指导、协调力度,切实抓好G227国道改扩建、新山水库、星光锂电基地1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锂项目建设、攀莲镇西环路等重点项目征拆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县城镇化建设作出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征补安置中心无下属预算单位,单位内设股室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征补安置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312355.36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295407.48元,主要是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312355.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2355.3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312355.36元,其中:基本支出2307075.36元,占99.77%;项目支出5280元,占0.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12355.36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2355.36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178元、卫生健康支出188527元、农林水支出528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支出1695366.36元、住房保障支出20900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2355.36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295407.48元,主要是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178元,占9.26%;卫生健康支出188527元,占8.15%;农林水支出5280元,占0.23%;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支出1695366.36元,占73.32%;住房保障支出209004元,占9.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417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40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经费。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512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80元,主要用于: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695366.3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900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07075.36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5991元,主要包括: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41084.3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及2024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及2024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及2024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征补安置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征补安置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征补安置中心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县征补安置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528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28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6.人员经费支出:指直接用于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7.日常公用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如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补贴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县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县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