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财库〔2018〕110号附件1: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9-03-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附件1:

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县供销社系统的管理机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全县供销社系统进行行业管理,坚持为农服务方向,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二)2017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年完成销售总额85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25%;农产品收购50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5.00%;完成新建基层社7家,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完成2家不同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组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11家,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完成17个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规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

(三)取得的成效

1、项目实施

1已完成米易县老高山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91万元(省级投资45万元)—米易县黄草樱桃冷链分拣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省市县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

2省供销社下达的5个重建基层供销社任务扎实推进,分别在丙谷、垭口、草场、攀莲、白马等5个乡镇挂牌,项目资金50万元已经拨付到5个乡镇财政帐户。

2、“三争工作”

1指导垭口镇安全村鑫农果蔬种植专合社完成项目申报编制工作,多次到省供销社进行了对接,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该项目正在持续跟进。

2指导贫困村碗厂村“米易县盛丰枇杷专合社”完成了80万元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已成功获批。

32017年度争取上级资金313万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米易县鑫弄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总投资578万元,中央、省级资金补助28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万元,市供销社改革资金29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150万元

3、供销社综合改革制度任务试点扎实推进

1)、完成了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组建:攀枝花华文斌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米易县山井市粮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并形成试点经验材料2个。

2)、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截止1031,已有52家专合社(企业)委托进行会计服务,较2016年底增加32家,并形成试点经验材料2个。

3)、代起草的《中共米易县委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实施意见》,以米委发〔201714号文件正式下发执行,既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决定》、《实施意见》精神,又结合省农业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安排我县承担的供销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试点和我县实际,创新性进行落实。

4)、按照建设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将于近期召开米易县供销合作社第四次社员代表大会(已获得米易县委组织部正式批复),正式成立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完善建立以联社为主导的指导服务体系,切实加强了行业指导。

4、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扎实推进

1)、省供销社下达的7个重建基层供销社任务扎实推进,项目资金50万元已经拨付位,12月底前已全部挂牌运行。

2)、老高山农业发展公司实施的2016年度基层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91万元建设的樱桃分拣配送中心项目已建成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5、规范发展专合社

1)、全年完成17个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规范。完成全县87个村专合组建指导工作。

2为了支持贫困村专合社规范健康发展,走产业扶贫之路,从组建开始就规范发展,轻装前进,县供销社自加压力,在工作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县供销社成立并负责运行的米易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对全县所有贫困村专业合作社2016—2017年度实行所有服务项目全免费。目前已有21家贫困村专合社在中心享受免费高质量服务,2016年6月至今免收贫困村专合社服务费已达10多万元,有效助推了脱贫攻坚。

6、密切与实力集团合作

1密切与省供销社的联系,打开了与省供销社下属各大集团广泛合作的大门。

2重庆粮食集团华龙百家公司前来我社落实与米易县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协议落地以及涉农电商项目洽谈等事宜。

32017年共接待省内7个市地州供销社组织人员到我县学习考察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双方就会计服务中心建设、供销社综合改革等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交流座谈,为双方下一步综合改革,业务拓展提供宝贵经验。

4中国扶贫基金会来我社洽谈与米易合作打造“阳光米易”特色农产品品牌事宜,正在进行选点等前期工作。

决算总体情况

2017县供销社收入决算总额256.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1.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5.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5.73万元,减少2.24%,减少原因是2017年节约支出。

2017县供销社支出决算总额为256.37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级支出224.63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万元,较2016年减少了5.73万元,减少原因是2017年节约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县供销社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米易县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供销合作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供销合作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商业服务业等级支出224.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差旅费及办公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单位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县供销合作社因公出国(境)经费数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2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6.7%。

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1人,共计支出0.2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1) 、接待市社领导检查指导工作1368元。

2)、接内江市供销社一行到我社考察31257

3)、接待梓潼供销社一行到我社考察1次1125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县供销社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10.28万元,较上年决算基本持平,主要是保证了机关正常运转。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七、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二)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共58.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08万元,固定资产9.90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安排重点项目资金。

 

 

附表县供销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