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米易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来源:米易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8-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公安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目录
1、米易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米易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3、米易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表
4、米易县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5、米易县公安局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6、米易县公安局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
米易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4、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主要工作
1、奋力筑牢“维稳高地”,维护稳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风险隐患排查预警及时准确。
2、全力总攻“主责主业”,破案攻坚、刑事打击提质增效
3、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三个一流”创建活力空前释放、
4、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基础工作、治安防控频频出彩
5、全力提升“执法质量”,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6、深学笃用“系列讲话”,警营生态、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7、积极构筑“暖警工程”,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极大提振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米易县公安局收入决算总额为7638.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88.7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73.72万元。2016年收入6513.50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17.27%,主要是由于2017年有工资调整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追加了项目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7418.4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693.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94.06万元。2016年支出6327.89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17.23 %,主要是由于2017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又2016年12月应支付的宣传费、轮胎款和协警服装款等经费均在2017年支付。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米易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公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6693.63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人员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5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和退休人员的其他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04.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米易县公安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共110人,无国外公务接待。较2016年决算数1.06万元下降4.72%,下降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开支。
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5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60.03万元下降45.89%,主要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下降。
2017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
2017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86.59万元,用于安保维稳、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