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米易县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米易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6-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米易县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决算草案,组织预算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五)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支付业务,按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工作。
(六)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县级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及国有资本的管理运作。
(七)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加强支农资金管理,落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加强乡村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教育、科学、文化、计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十三)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四)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实施财政业务和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指导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米易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46.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6.3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4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8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米易县财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其他工作。
基本支出360.91万元,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85.48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财监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6.4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