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米易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8-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决算草案,组织预算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5.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支付业务,按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工作。
6.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县级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及国有资本的管理运作。
7.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加强支农资金管理,落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10.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加强乡村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11.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社会审计。
12.负责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教育、科学、文化、计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13.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4.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实施财政业务和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指导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5.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继续强化财税部门收入征管工作协调机制,深挖税源,实行重点税源动态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2.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既要满足实际需要,也要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安排引导资金用于财源的培植,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一般性项目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制定年度工作台账,分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完成由我局牵头实施的年度各项改革任务。
4.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挂钩联系丙谷镇护林村、路发村的联系,按照制定的扶贫规划,重点从支持产业发展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着力,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8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1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8.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0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米易县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金财网络、E财软件以及其他软件运行维护工作、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县区基层公共服务建设等。
(二)城乡社区支出340万元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工业发展专项工作。
(五)住房保障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直补综补及项目库建设工作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9.98万元,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0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2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压缩开支。
2015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9.02万元,用于涉农项目工作、财监检查以及政府基本建设项目评审及验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