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米易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6-08-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县残联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米易县残疾人联合会具有“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相关部门起草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措施;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米易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3、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培训、文化、体育、科研、辅助用品供应、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残疾预防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4、履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残疾人证制度,负责残疾人证办理的初审、填发工作。
5、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发展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和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各乡镇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7、开展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8、承担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残联交办的工作。
(二)2015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2015年民生工作
1.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1600人(含资金资助对象80人,每户补助1000元;1520人给予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2.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300人和帮助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120件。一是投入资金30万元,帮助300名贫困残疾人发展烤烟、水果、干果及畜牧业。二是投入资金10万元,为120名有需求的残疾人发放了轮椅、拐杖等123件。
3.实施居家托养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150人。每年每户补助资金600元。
4.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程15名。
5.智力、听力残疾儿童救助:智力残疾儿童康复4名,重度听力儿童康复救助4名。县残联邀请专家开展义诊筛查,通过筛查,有6名脑瘫儿童有手术指征,5名听力残疾儿童需配备助听器。
6.为5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得石镇结合残疾人家庭的实际情况,量身改造了轮椅专用坡道、低位灶台、残疾人厕所及路面硬化等设施。
7.为17名贫困成年残疾人配戴助听器。
8.为1406名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补助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补助80元,二级每人每月补助50元。
9.关爱精神病患者:为15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基本服药补助,为50名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一次性住院救助补助。
10.省级民生大事—建成县级残疾人服务中心,与民政局合建“五合一”的综合服务中心。
(二) 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为肢体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为1917名肢体3、4级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每人每年365元。
2.完成全国两项调查和信息录入工作。2015年1月1日起,我县全面开展两项调查工作。通过各乡(镇)、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实现调查底册4419名残疾人调查率100%,完成调查率96.8%,入户调查率98.76%,差错率0。
3.资助90名贫困残疾学生上学。与县教育局协作,按照残疾、贫困的标准,确定了92名受资助人员,补助资金1000元/人.年。
4.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80人 。在得石镇组织残疾人、残疾人亲属190余人,开展了芒果、山药等农产品的种植、修枝、疾病的防控技术等种养殖业培训,同时还就电子商务和化肥使用进行了培训。还免费为其发放了科普读物、肥料等。
(三)2015年开展的特色亮点工作
1.温暖万家行活动。春节期间,县残联结合《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开展了送温暖活动。据统计,春节、助残日期间,我县慰问残疾人4659人次,送去价值13万余元的生活物资 ,发放慰问金5.7万余元。
2.“量体裁服”式残疾人服务工作。结合国家两项调查,通过信息化的“手持终端”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帮扶方案和发展方案,做到“一人一策”。截止2015年12月9日零时,全县为7354名残疾人服务,落实总项次101853项次,人均项次13.86,落实覆盖率100.05%,手机录入率达100%。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年收入决算总额为512.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1.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73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467.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57.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2万元,其他支出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9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米易县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米易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米易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相关残疾人项目经费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8.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其他支出2.5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资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25万元,较2014年(0.33万元)决算数下降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财政经费管理和使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总额4.4万元,比2014年1.9万元增加2.5万元,其中预存2016年的油费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