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米易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发布时间:2019-04-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9年部门预算已批复我单位,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实施基础教育,丰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生活,营造健康育人环境;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公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科普教育、文艺体育教育等;培养青少年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爱好特长等。
二、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共青团米易县委下设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单位在共青团米易县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服务青少年,效力全社会”为宗旨,根据校外教育的实际需求,加强管理,大胆探索,扎实工作,全面发挥校外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使活动中心真正成为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摇篮。单位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5人。在岗职工2人,借调1人,2017年4月退休1人,2019年3月退休1人。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健全制度,依法执教。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素质。3、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功能,推进乡村少年宫健康发展。4、紧抓安全,防患未然。5、做好活动培训及寒暑假的大型公益活动。6、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使活动中心得到更好的发展。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米易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7.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7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23.33%,主要原因是职级变动工资调整等。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服务、宣传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是用于保障青少年校外活动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未成年校外活动开展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3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没有该项支出,也需公示本项)
2019年未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0,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0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5.10万元,车辆购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加强对乡村青少年宫的业务指导。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支出9.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2台空调,预算金额为1.6万元。
九、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五)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九)“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全面、科学。2019年绩效目标填报、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及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都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
(二)执行管理情况。我单位2019年全年执行进度达到本部门执行进度。
(三)支出绩效情况。2019年青少年活动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及团县委的领导下,在县财政的支持下,将工作经费用于青少年事业。紧紧围绕凝聚、引导、服务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宗旨,真情关爱青少年。争取财政工作经费2.00万元,用于维护米易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及乡村少年宫运行,进一步丰富完善青少年课余文化生活,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固定资产131.75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