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攀莲财政支付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米易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8-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2、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做好乡镇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规范财政性资金支出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过程实施管理和监督,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支付准确、及时、安全。
3、根据县财政局批复的乡镇分月用款计划和授权支付额度,具体审核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并进行会计集中核算。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村级财务工作,积极探索推进乡村财务网络化管理。
4、定期与县财政局、代理银行、乡镇核对账目,向县财政局提供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报告财政性资金支付情况。
5、管理乡镇的预留印鉴卡,受理乡镇预留印鉴卡变更事宜。
6、受理乡镇、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的账务查询事宜,并对乡镇财务会计资料保守秘密。
7、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米易县攀莲财政支付中心收入决算总额为47.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15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015年米易县攀莲财政支付中心支出决算总额为4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医疗卫生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2.4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米易县攀莲财政支付中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乡镇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4.15万元,是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0.6万元,是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财政国库支付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6万元,主要用于:是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和乡镇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专项经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3.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