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林业局2025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米易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5-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林业局2025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一)县林业局职能简介。...................................... 2

(二)县林业局2025年重点工作。............................... 3

二、机构设置情况................................................... 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预算情况。.......................................... 6

(二)支出预算情况。.......................................... 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1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11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11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2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1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一)机关运行经费。......................................... 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1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2

(四)预算绩效情况。......................................... 12

十二、名词解释.................................................... 13

附件:............................................................ 1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林业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发展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全县森林草原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4.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队伍的组织建设,建立专兼职结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基层森林扑火队伍。

15.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林业局2025年重点工作。

1.全力做好三争工作

积极对接省级主管部门,依托防火巩固提升、林业产业园区建设、生态修复等项目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力争上级资金3000万元。

2.有序推动森林防火工作

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做好计划烧除、森林防火宣传、队伍管理、隐患排查整治、林火视频三期、消防水池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实现“两个确保”目标。

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积极落实取消对林勘调查、采伐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等各项便民举措;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妥善解决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财产权益;积极探索国有商品林融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入市,鼓励碎片化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

4.推进“天府森林粮库”建设

积极响应四川省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战略,锚定目标,统筹推进,围绕生态安全、粮食安全、两山转化、双碳目标,推进蓄水于山”“藏粮于林”“摇钱于树”“固碳于木。积极申报米易县“天府森林粮库”核桃现代产业基地,筑牢“森林粮库”发展基础,提高全县林业可持续发展水平,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5.提升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

一是开展多项林业项目,包括国土绿化项目,实施造林面积1200亩;退化林修复项目,实施退化林修复面积2000亩;米易县2024-2025年油茶生产项目,实施油茶造林面积3000亩。二是义务植树及营造林工作,提前谋划2025年党政机关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党政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并督促相关乡镇完成年度营造林和年度义务植树任务。三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完成退耕还林资金兑现。

6.紧抓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

一是持续创新林长制工作模式,强化各级林长巡林履职,以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二是完成2025年林草湿荒普查及森林督查核查上报工作。三是拟开展2.5万亩左右国储林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包含木材培育、特色经济林木、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基地及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优化涉林企业服务,确保按时审批林地使用,并强化监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属地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五是完成2025年森林、草原督查图斑核查上报,并组织开展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六是全面监测林业有害生物,确保四率完全达标,拟向中央争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支持,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采购执法和特种用途车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仪器等设备物资。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林业局下属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米易县林业局 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林业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2320730.95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750998.27元,主要是2025年收支总额包括上年结转资金3610000.01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林业局2025年收入预算12320730.95元,其中:上年结转3610000.01元,占2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10730.94元,占70.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林业局2025年支出预算12320730.95元,其中:基本支出8329951.94元,占67.61%;项目支出3990779.01元,占32.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20730.95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10730.94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0000.01元;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9996.7元、 卫生健康支出605675元、 农林水支出9852923.25元、住房保障支出57213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20730.95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750998.27元,主要是2025年收入总额包括上年结转资金3610000.0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9996.7元,占10.5% 卫生健康支出605675元,占5% 农林水支出9852923.25元,占79.9% 住房保障支出572136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5年预算数为387349.98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5年预算数为202107.72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5年预算数为700539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5年预算数为156472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5年预算数为218964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房休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5年预算数为230239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行政运行(012025年预算数为2534401.28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 事业机构(042025年预算数为3327742.96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 森林资源培育(052025年预算数为92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育苗()、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 动植物保护(112025年预算数为2690000.01元,主要用于: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2025年预算数为18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200779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积金(012025年预算数为572136元,主要用于:按映行政售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29951.94元,其中:

人员经费7591112.3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738839.5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 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91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3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1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 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严格落实中央相关政策规定,合理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部门预算编审相关规定,按照车辆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编制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1辆,越野车3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100元,用于1辆公务(执法执勤)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理等工作开展。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25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5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林业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8839.56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8279.12元,减少3.7%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林业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林业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县林业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7个,涉及预算12320730.95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2个,涉及预算7591112.38元;运转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1119618.56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610000.01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行政单位离退休(01)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房休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行政运行(01)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 事业机构(04)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 森林资源培育(05)主要用于:反映育苗()、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 动植物保护(11)主要用于: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主要用于: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积金(01)主要用于:按映行政售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1.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2.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米易县林业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x

 

审核: 苟淞滔   责任编辑: 肖锟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