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得石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得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得石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得石镇人民政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团结带领全镇人民,紧紧围绕资源开发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阳光时尚花园城、康养度假目的地和富足安康幸福园建设要求,牢固锁定争当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排头兵奋斗目标,围绕四个基地建设,以脱贫攻坚为抓手,坚定信心,提振精神,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实现了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全镇实现工业产值42150万元,实现农业产值17813.7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267元,招商引资完成10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000万元。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得石镇人民政府收入决算总额为958.2302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8.23026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016年得石镇人民政府支出决算总额为958.230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0361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0.429973万元,农林水支出222.158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710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3.23480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得石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得石镇人民政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得石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得石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0361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80.42997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抚恤及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三)农林水支出222.15828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村级自治组织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及水利建设移民等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1.3710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得石镇人民政府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364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4.15%,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51129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29.4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使用规范

2016年无新购置公务用车。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9.511293万元,用于开展防汛抗灾、计划烧除、森林防火、精准扶贫、民政救助、安全检查、劳动保障,农业发展、卫生教育等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得石镇人民政府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附件1: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

附件2:2016年度乡(镇)决算公开样表.xls

附件3: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表.xls

附件4:得石镇人民政府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附件5: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