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小丽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4-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宁小丽于2023年4月12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宁小丽、郑科举。
2.房屋坐落:米易县攀莲镇安宁路44号2幢2-202号。
3.房屋产权证号:米房权证攀莲镇字第0017956号,建筑面积107.83㎡。
4.土地使用证号:米国用(2015)第2051号,土地分摊面积18.58㎡。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0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3998309。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