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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庆军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9-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陈庆军、杨琴的法院判决代理人彭绿于2025年9月3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陈庆军、杨琴

  2.房屋坐落:米易县攀莲镇安宁路44号2幢2-502号。

  3.房屋所有权证号:米房权证攀莲镇字第0018462号,建筑面积107.83㎡;土地使用证号:米国用(2015)第2057号,土地分摊面积18.58㎡。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5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3998309。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