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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友成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刘友成及相关产权人于2025年1月20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刘友成、庄贤荣。

  2.房屋坐落:米易县迎宾大道22号5-2-1101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号:川(2018)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371号,建筑面积85.06㎡,土地分摊面积3.74㎡。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5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3998309。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