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友成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刘友成及相关产权人于2025年1月20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刘友成、庄贤荣。
2.房屋坐落:米易县迎宾大道22号5-2-1101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号:川(2018)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371号,建筑面积85.06㎡,土地分摊面积3.74㎡。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5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3998309。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