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明银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李明银及相关产权人于2025年1月3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李明银、李朝友、龚发敏。
2.房屋坐落:米易县迎宾大道22号1-1-904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号:川(2017)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2370号,建筑面积118.11㎡,土地分摊面积4.9㎡。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4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3998309。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