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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明银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李明银及相关产权人于2025年1月3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李明银、李朝友、龚发敏。

  2.房屋坐落:米易县迎宾大道22号1-1-904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号:川(2017)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2370号,建筑面积118.11㎡,土地分摊面积4.9㎡。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4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3998309。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