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叶春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范叶春于2024年10月15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范叶春、王海平。
2.房屋坐落:米易县迎宾大道22号2-1-2003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号:川(2017)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1907号,建筑面积97.59㎡,土地分摊面积4.06㎡。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8172683。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