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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叶春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范叶春于2024年10月15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范叶春、王海平。

  2.房屋坐落:米易县迎宾大道22号2-1-2003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号:川(2017)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1907号,建筑面积97.59㎡,土地分摊面积4.06㎡。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8172683。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