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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雪梅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5-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李雪梅于2024年5月9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李雪梅。

  2.房屋坐落:米易县攀莲镇利民路1号8-1-501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号:川(2018)米易县不动产第0003838号,建筑面积106.38㎡,土地分摊面积17.68㎡。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6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8172683。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