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2-06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米易县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米易县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攀枝花市米易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1、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开设米易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米易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米易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方式

   公众可到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首页上的米易县政务新媒体矩阵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目录编排体系

   米易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米易县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由县政府办公室履行。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米易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miyi.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

  目前,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12-8172133,收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同和路2号县政府办公室)。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四)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12-2318129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2号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攀枝花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佳联路5号

  邮  编:617000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攀枝花大道东段750号

  邮  编:617000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