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得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1-15     来源:米易县得石镇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米易县得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令第 711 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攀办便函〔2024〕157 号)有关要求,现将米易县得石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米易县得石镇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0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2条,内设机构2条,乡村振兴、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动态信息42条,通知公告5条,联系方式1条,安全生产8条,图片展示45条,财政信息4条,均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审核后公开。每月按时在易政管平台进行党务、村(居)务、财务、事务公开,积极报送政务信息、学习强国供稿,对接融媒体中心发布《以移风易俗擦亮文明新风底色活动》,致力于在政府与民众间构筑起“高速信息通道”,实现信息的高效对流与深度交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得石镇以提升政务透明度与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制度及工作流程进行深度优化。在信息公开前,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在信息公开前,由相关站所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细致的逐级审查,精准把控公开范围标准,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无误。严格把控公开尺度,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年内共接到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健全完善得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领导小组成员6名;同时,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发布流程,着重强化了复核环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此外,组织村级信息公开人员开展了4次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2024年我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更新0件、废止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年内,得石镇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年内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展专项检查4次,严格落实栏目集中发布要求,全力确保栏目内容数据同源,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借助“花城廉韵”、攀枝花日报、“阳光米易”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及时推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其中,“村民通讯录里第一位的是纪委”的工作经验刊登上“廉洁四川”省级媒体1条,攀枝花日报、“花城廉韵”等市级媒体5条,“清廉米易”县级媒体4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得石镇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全年累计开展业务指导及专题培训4次,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同时,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4次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6条,切实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此外,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动态监管,定期收集各部门信息公开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站所(室)进行重点督促,要求其提交书面整改计划,确保各项信息公开任务有序推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落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人员变动情况比较频繁,造成新接手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易致工作断层;二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滞后,如通知公告板块,各站所(室)有通知公告信息未及时告知发布工作人员,相关信息未能在规定工作日内发布,影响信息及时传递与发布;三是公开形式单一,信息发布主要集中于政府网站,缺乏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在乡镇,部分居民尤其是老年群体,较少使用网络获取信息,单一的公开形式使得这部分人群难以接触到政府公开信息,信息传播覆盖范围受限。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人员培训与交接,针对人员变动频繁问题,制定完善的新员工培训计划,涵盖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及实操技能等内容,确保新员工能快速上手。同时,规范工作交接流程,要求离职人员与新接手人员进行至少一周的工作交接,详细说明工作要点、注意事项及未完成任务,使新员工迅速熟悉业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显著提高;二是各站所(室)指定专门信息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本站所通知公告信息,并通过站内即时通讯群组每日定时向发布工作人员报送,确保信息及时传递;三是丰富公开渠道,除政府网站外,充分利用社交平台拓宽信息传播路径。组织各村镇建立专门的政务信息通知微信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时推送重要政策、民生资讯等内容,并鼓励群成员相互转告,扩大信息知晓度。与本地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合作,以短信形式向辖区内用户定期发送关键政务信息。此外,还积极与本地热门自媒体合作,通过其平台发布政务动态,有效扩大信息覆盖范围,使不同群体都能便捷获取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镇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米易县得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审核: 秦树芳   责任编辑: 付剑美

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