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米易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1-11 来源:米易县行政审批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米易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米易县行政审批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攀办便函〔2024〕2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务透明度,提高服务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在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包括机构概况、公告公示、工作动态、部门财政预决算报告、年度工作报告等内容。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实现每2周更新,行政审批、服务公开、“放管服”改革等栏目实现每月更新,通知公告等栏目实现每季度更新,其他栏目实现每年更新1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或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并完成《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备案表》审签工作,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安全、可靠。2023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个、作废0个,更新0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尤其在互联网时代,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每年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二是公开信息实现与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的数据同源,确保了政府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三是参与优化平台建设,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不断优化平台建设。四是严格按照要求,协调专业人员,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季度、年度检查通报要求,指派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和维护,定期对网站内容、栏目链接进行自查,确保网站内容、链接的安全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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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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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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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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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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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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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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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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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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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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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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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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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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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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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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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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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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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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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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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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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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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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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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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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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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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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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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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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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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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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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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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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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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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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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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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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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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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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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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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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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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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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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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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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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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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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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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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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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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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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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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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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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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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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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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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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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但总体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虽然我局一直在努力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包括增加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提高信息发布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信息发布的不够完善。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与广度还有待加强。工作中,我们已经对于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到了及时公布,但我局目前的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依然不足,以后需要对公开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完善。
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目前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这种方式对于一些不善于使用互联网的人群来说,存在一定的不便。因此,需要探索更加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方式,以便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的信息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严把质量关,确保发布的信息不仅仅局限于数量的增加,更要着眼于信息质量的提升。
二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与广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网上办事等媒体平台,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让公众更加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米易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