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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  管:米易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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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的通知

  米府办发〔202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推动区域评估“一件事”高效办理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419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工业项目准入标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米易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予以印发实施。

  附件:米易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米易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

指标

  

序号

  

产业类别

  

约束性指标

  

指导性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万元/亩)

  

容积率

  

产出强度

  

(万元/亩)

  

1

  

新型矿业

  

≥200

  

≥15

  

≥0.6

  

≥150

  

2

  

钒钛深加工

  

≥200

  

≥18

  

≥0.7

  

≥150

  

3

  

新材料

  

≥200

  

≥18

  

≥1.0

  

≥150

  

4

  

其他

  

≥200

  

≥15

  

≥0.8

  

≥150

  

  备注:《四川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他依据文件发生变化时本指标体系内有关指标随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