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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米府办发〔2023〕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米易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米易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米易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区试验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贯彻《米易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落实《米易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积极参加省市开展的营商环境专题培训,对2022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溯源分析,做好2023年度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工作。

  (二)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整治。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建中存在的不公平、不诚信、不高效、不正当等问题整治,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按要求开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对涉企问题迅速转派、快速反馈,贯彻落实《攀枝花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强化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6000万元,推广“制惠贷”“园保贷”“天府科创贷”,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指导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完成年度复审。开展微创园建设,扶持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积极落实信用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积极协助市发改委开展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攀枝花站建设,加快推进“信易贷”工作,实现平台信息数据共享。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取消增值税发票税控设备。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全面推行投标电子保函,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彻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规范保函服务行为。建立惠企政策专门窗口,推动落实惠企政策收集发布。

  (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配合做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的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加快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交易、支付全流程电子化。通过“12345”“12315”等平台渠道,按照《攀枝花市涉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规定,及时处理回应涉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

  (五)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督促指导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履行信用承诺。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对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立、审、执协调沟通机制,强化诉前沟通、诉中会商、判后督促,推进政府诚信履行。

  (六)优化外资外贸服务。赴外拜访外资协会、企业,寻求在外资外贸方面的合作。加强项目储备,围绕我县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加强产业链分析研究,全面梳理目标客商,线上线下多渠道促进外资项目。

  二、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七)大力提升全县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水平。积极申报创建“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12月底前完成100个事项“秒批秒办”、100个事项“一证一照办”、50个事项“零材料办”、50个事项“省内通办”。上线米易县分站点,推出10个高频应用“掌上办”。积极做好“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专区工作。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常态化开展已上线“一件事”查核。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服务质量管理,加大与110、119、122等紧急热线的协同联动力度。

  (八)加强政务数据资源质量管理。实施政务数据共享三年行动,加大基础类政务数据归集力度,坚持实施清单化管理,形成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底数清单,编制2023年度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等应用,落实电子材料智能匹配办事申请材料、自建系统签发的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和“免提交”、政府侧电子材料和电子证照全面加盖电子印章等工作。落实投资、科技、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重点示范工程建设方案或政策措施。按照省市安排,梳理发布高频电子证明清单,纳入全省统一的“电子证明超市”统一管理。全面推广应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字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中介超市和水电气报装等辅线模块。积极探索惠企利民政策智能匹配、“免申即享”服务。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米易县移动端,建立“一网通办”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机制。

  (九)推进政务服务线下线上融合发展。按照省市县乡村五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巩固提升基层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成果,积极创建全省“政务服务培育大厅”“星级便民服务中心”。成功创建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优化窗口设置,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系统实现业务办理的高效协同。依托全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健全常态化投诉反映机制,及时解决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实施审批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许可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审批标准、要素、流程统一。积极探索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的新举措新方法。严格执行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办法,进一步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

  (十一)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联动试点,2023年实现所有乡(镇)试点全覆盖,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动高频事项向镇村下沉,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事项不低于200项、村级代办事项不低于50项。

  (十二)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开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设立“VIP接待室”、推进综合窗口建设,推动项目审批“即来即办”。推行“承诺+容缺”受理机制,探索推行跨层级跨部门审批服务新模式。

  (十三)推进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依申请办理的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等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适用范围、有效期限、办理时限、监管主体、监管措施等要素在全县范围内统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四、持续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十四)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动已建监管类综合平台全面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统一标准,新建系统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落实执行四川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探索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转型发展。落实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统计、金融、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医疗保障、知识产权等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

  (十五)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落实《攀枝花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编制《2023年度米易县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动态更新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动态管理模块,运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提高综合研判和协同处置能力,及早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10月底前汇总本县需对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综合监管事项数据供给、需求“两张清单”。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在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探索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探索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

  (十六)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全面推行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构建制度完善、职责明确、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县乡两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案件编号、行政执法用语、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裁决程序等地方标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禁动用执法力量干预经济纠纷,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

  (十七)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治理,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妥善处理投诉举报。严厉查处水电气领域乱收费,着重加强售电环节价格监管。持续推动全县医疗“三监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工作,开展问题核查和责任追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行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知识产权基础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

  五、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

  (十八)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持续做好“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省内通办”“六市州一体通办”相关工作。有序推进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和跨区域应用。聚焦社会保险、医疗、文化旅游、税务等民生重点领域,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数字化示范性场景应用试点。依托线上服务专区,推动川渝两地惠企政策“一站汇聚、精准推送”。推动川渝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办理,转移资金定期结算,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十九)协同推进市场准入一体化。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完善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服务机制。统一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实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认证,推动实现认证数据共享互认。深化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合作,优化完善我县远程异地评标系统,深化数据共享,持续规范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扩大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确保重大公共资源项目信息及时、准确推送至省级平台,推动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以及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二十)协同推进综合监管一体化。贯彻落实全省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川渝跨区域综合监管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源头追溯、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执法联动、执法互认等机制,畅通川渝地区违法线索移送渠道。推动信用体系协同发展,落实信用信息共享共用,配合开展守信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互认工作。落实川渝两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区域标准,推动线索互联互通。

  六、加强组织保障推动任务落实

  (二十一)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主要负责人抓改革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台账化”研究细化工作举措,压紧压实责任,协同高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十二)鼓励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本乡镇、本行业特点和企业群众需求,积极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举措。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媒体宣传,推广改革创新成果。

  (二十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加大工作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对督查发现工作推进滞后、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执行“两书一函”制度,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好抓总负责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主动安排部署、主动研究推进、主动跟踪调度,形成狠抓落实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

  米易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重点任务台账

序号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一、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

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落实《米易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积极参加上级开展的营商环境专题培训,对2022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溯源分析,做好2023年度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整治

2

按要求开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对涉企问题迅速转派、快速反馈,按照《攀枝花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

县综合执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

强化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6000万元,推广制惠贷”“园保贷”“天府科创贷,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

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经信科技局、县税务局、人行米易县支行等有关部门、各乡镇

 

4

指导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完成年度复审。开展微创园建设,扶持小微企业成长发展。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5

贯彻执行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积极推广信用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积极协助市发改委开展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攀枝花站建设,加快推进信易贷工作,实现平台信息数据共享。

县发展改革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

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取消增值税发票税控设备。

县税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7

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全面推行投标电子保函,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彻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规范保函服务行为。

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8

建立惠企政策专门窗口,推动落实惠企政策收集发布。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9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配合做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的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10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11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探索构建与全省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12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13

加快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交易、支付全流程电子化。

县财政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14

依托“12345”“12315”等平台渠道,及时处理回应涉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

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五)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15

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履行信用承诺。

县发展改革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16

对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

县经信科技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17

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立、审、执协调沟通机制,强化诉前沟通、诉中会商、判后督促,推进政府诚信履行。

县法院、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六)优化外资外贸服务

18

赴外拜访外资协会、企业,寻求在外资外贸方面的合作。

县经合商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19

加强项目储备,围绕我县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加强产业链分析研究,全面梳理目标客商,线上线下多渠道促进外资项目。

县发展改革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七)大力提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22

根据企业群众办事需求,12月底前实现100个事项秒批秒办100个事项一证一照办50个事项零材料办50个事项省内通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23

升级优化天府通办手机移动端,上线米易县分站点,推出10个高频应用掌上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24

按照省市安排,做好县政府网站建设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专区工作。

县政府办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25

积极申报创建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26

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鼓励县级各部门因地制宜探索推出一件事,对已上线的一件事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12月底前完成已上线一件事的落地核验。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27

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和服务标准,加强与110119122等紧急热线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事项落地常态化核查机制,及时查找解决实际办事过程中的中梗阻问题。

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八)加强政务数据资源质量管理

28

开展政务数据共享三年行动,集中政务数据汇聚攻坚,形成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底数清单,编制2023年度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应归尽归。

县政府办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29

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等应用,在省级平台建设完成的基础上,按要求落实电子材料智能匹配办事申请材料、省内自建系统签发的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和免提交和政府侧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等全面加盖电子印章。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30

落实省级在投资、科技、交通运输等20个行业领域,出台的重点示范工程建设方案或政策措施。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31

按照省市安排,梳理发布高频电子证明清单,纳入全省统一的电子证明超市统一管理。全面推广应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字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中介超市和水电气报装等辅线模块。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32

探索打造免申即享服务,实现惠企利民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米易移动端,建立一网通办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机制。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九)推进政务服务线下线上融合发展

33

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兼顾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求,按照省市县乡村五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创建全省政务服务培育大厅”“星级便民服务中心

县行政审批局,攀莲镇、白马镇、得石镇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34

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优化窗口设置,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系统实现业务办理的高效协同。开展省级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创建,为企业和园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县行政审批局、丙谷镇

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35

探索人工智能(AI+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优化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办事全过程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36

依托各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健全常态化投诉反映机制,及时解决线上线下办事标准不同、企业群众不能自主选择办事渠道以及未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问题。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37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实施审批,积极探索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的创新举措。

县行政审批局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38

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许可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线上线下审批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

县行政审批局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39

按照省市安排,开展清理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提供服务。

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40

落实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办法,配合上级部门完善网上超市模板内容。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一)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

41

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联动试点,2023年实现所有乡镇试点全覆盖,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

 

42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43

推动高频事项向镇村下沉,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事项不低于200项、村级代办事项不低于50项。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十二)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44

进一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机制一流程一系统,强化分级协调、优化并联办理,落实好重要项目用地、规划、环境评价、施工许可、水土保持等方面审批改革举措,推动竣工项目投产达效、在建项目快建多投、新建项目早开快投、储备项目接续早投。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经合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45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测合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46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数据共享方式,强化数据共享质量,进一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数据精准推送和反馈。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三)推进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47

推广运用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改革经验,有序推进其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全面标准化,梳理完善本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适用范围、有效期限、办理时限、监管主体、监管措施等要素在全县范围内统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县行政审批局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四、不断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十四)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48

按照省市安排,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已建的监管类综合平台全面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新建系统按照统一标准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互联互通。

县政府办、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49

落实执行四川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探索推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相关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50

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转型发展。

县发展改革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51

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统计、金融、税费管理、进出口、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标采购、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五)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52

落实《攀枝花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编制《2023年度米易县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动态更新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53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动态管理模块,运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提高综合研判和协同处置能力,及早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10月底前汇总本地需对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综合监管事项数据供给、需求两张清单

县政府办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54

在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支持有关部门(单位)探索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55

探索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六)规范执法监管行为

56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贯彻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全面推行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57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构建制度完善、职责明确、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县乡两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58

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案件编号、行政执法用语、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裁决程序等地方标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禁动用执法力量干预经济纠纷,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十七)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59

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治理,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妥善处理投诉举报。严厉查处水电气领域乱收费,着重加强售电环节价格监管。

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0

持续推动全县医疗三监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工作,开展问题核查和责任追究。

县卫生健康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1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62

实行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米易生态环境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63

加强知识产权基础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五、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

(十八)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

64

按照国家跨省通办安排部署,完善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5

聚焦新生儿出生、员工录用、灵活就业、职工退休、就医、婚育等高频应用场景,推动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免证办事项实现川渝通办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6

有序推进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和跨区域应用。聚焦社会保险、医疗、文化旅游、税务等民生重点领域,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数字化示范性场景应用试点。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7

推动川渝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办理,转移资金定期结算,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九)协同推进市场准入一体化

68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完善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服务机制。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69

按照省市安排,统一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实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认证,推动实现认证数据共享互认。深化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川渝开放合作区虚拟地址注册登记,对住所(经营场所)采用川渝开放合作区+实际生产经营地址的方式予以登记,助推企业在川渝两地一处设立、财税共享。

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70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扩大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确保重大公共资源项目信息及时、准确推送至省级平台,推动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以及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协同推进综合监管一体化

71

贯彻落实省市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川渝跨区域综合监管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源头追溯、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执法联动、执法互认等机制,畅通川渝地区违法线索移送渠道。

县司法局

县交通运输局、米易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72

推动信用体系协同发展,落实信用信息共享共用,配合开展守信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互认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73

按照省市安排,落实川渝两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区域标准,推动线索互联互通。

县综合执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74

配合省市开展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区域性地方标准联合调研,推动监管政策相对统一。

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