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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管:米易县人民政府
- 编辑出版: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 址: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2号
- 邮 编:617200
- 电 话:0812-8172706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李贵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米府发〔202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2年11月21日县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
决定:
李贵军同志任米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 倩同志任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吴平兵同志任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 瑶同志任米易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杨 超同志任米易县普威财政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吉克伍勒同志任米易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袁永波同志任米易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王希江同志任米易县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付刚同志任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
文忠涛同志米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贵军同志米易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李 硕同志米易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职务;
李 强同志米易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职务;
袁永波同志米易县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曾建国同志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