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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  管:米易县人民政府
  • 编辑出版: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  址: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2号
  • 邮  编:617200
  • 电  话:0812-8172706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李贵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米府发〔202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2年11月21日县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

  决定:

  李贵军同志任米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  倩同志任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吴平兵同志任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  瑶同志任米易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杨  超同志任米易县普威财政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吉克伍勒同志任米易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袁永波同志任米易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王希江同志任米易县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付刚同志任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

  文忠涛同志米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贵军同志米易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李  硕同志米易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职务;

  李  强同志米易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职务;

  袁永波同志米易县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曾建国同志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