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府投资、招投标项目,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11-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政府投资项目与招投标项目作为资源配置的关键环节,是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的重要赛道,也是营商环境的“晴雨表”。强化监管,不仅能保障资金使用效能,更能以规范透明的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聚焦关键领域,筑牢监管“防护网”
制定《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和《招投标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和招投标行为,让监管突出“精准性”与“全覆盖”。在监管范围上,政府投资项目重点检查村民集体决策程序、审批执行、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到位与使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招投标项目则紧盯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严查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门槛设置是否合理,杜绝“量身定制”式招标;也要关注投标环节,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防止“围标串标”破坏市场公平;更要延伸至中标后的合同履约,监督项目是否按约定推进,避免“阴阳合同”“转包分包”等问题损害项目质量。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项目单位充分沟通后,依法、公平、公正形成检查结论并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整改。
二、强化协同共治,凝聚监管“合力场”
监管不是单一部门的“独角戏”,需要多部门协同联动,形成“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通过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联合检查多次,以线索移交、结果互认打破监管壁垒,避免“多头监管”“监管空白”。此外,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也至关重要。通过设立举报热线、鼓励媒体监督等方式,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成为监管的“眼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让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投资项目与招投标项目的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唯有以严监管守住公平底线,以优服务激发市场活力,以强协同筑牢监管防线,才能让招投标活动真正成为资源合理配置的“助推器”,进而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