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米易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李贵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工作的关心!

  1.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在县域内规划设置集中墓地,可以片区划分:南部为主在撒莲、丙谷区域建设一处集中墓地;西部片区以普威、白坡、麻陇为主集中选址建设一处墓地;北部区域白马、湾丘为主集中选址建设一处集中墓地,墓地可根据各民族需求建设。”的建议,作如下说明:2021年,米易县民政局委托四川八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作了《米易县农村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在全县11个乡镇规划了16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及集中安葬点,其中北部区域有:白马镇回龙村、白马镇田坝村及湾丘社区,共3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及集中殡葬用地选址规划。

  2.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出台相关文件政策支持集中丧葬、激励推行火化政策,各村社将丧葬事宜纳入村规民约,解决农村乱葬现象,为米易县全域康养做好铺垫。”的建议,作如下说明:中共米易县委办公室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米委办发〔2019〕70号),文件中明确了2035年,力争每个乡镇建有1—2个农村示范性公墓,人口聚居的新村和康养旅游新村建有1个“安息堂”。并明确了引导城乡居民树立文明新风尚,要求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绿色、生态、节地”殡葬理念和祭祀新风尚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内容进行落实。

  米易县民政局 米易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米易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米民政〔2020〕80号),明确了具有米易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城乡特困人员除外),在攀枝花市内死亡并在我市政府主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或在市外死亡并在当地政府主办的殡葬服务机构进行火化的人员,享受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政策。具有米易县户籍的城乡居民(不含享受丧葬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职)人员及城乡特困人员)去世后进行火化的,按照标准分类给予补助。2022年12月,米易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米易县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米民政〔2022〕266号),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的有关内容。

  最后,再次感谢您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对米易县乡村公益性墓地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米易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6日 

审核: 邱健   责任编辑: 甄亚兰